聊城市冠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编制完成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20-09-11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以来,聊城市冠县积极制定方案、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县政府、所有乡镇(街道)、单位和26个试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已全部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效初显。

一、制定方案,扎实推进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部署,制定《冠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冠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冠政公字〔2020〕2号),扎实推进本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同时,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实施方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图文解读,加强各单位、群众对政策的理解,更好的促进政策全面贯彻和实施。

二、阶段进行,高效编制

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率先开展示范点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通过走访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于7月底编制完成6个示范点单位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迈开目录编制工作第一步。

随后,迅速开展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确定各领域牵头单位为本领域目录的编制单位,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同时,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烟庄街道、梁堂镇等4个示范点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走访村民、发放调查问卷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本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走稳第二步。

在完成26个试点领域目录的基础上,启动县直各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指导各单位根据《县直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参考模板》,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形成本单位目录初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目录初稿,对照模板、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检查,采取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面对面沟通交流,现场修改完善,踏出坚实第三步。

在编制26个试点领域、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目录的过程中,结合本县实际,逐条逐项编制县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目录公开要素齐全、公开事项全面、公开主体正确、目录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三、全面完成,公开发布

在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督促指导各单位按时发布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截至目前,冠县已全面完成县政府、26个试点领域和所有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上报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栏目发布,向社会全面公开。



下一步,冠县将继续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目录编制完成的基础上,立足基层实际,坚持服务群众,不断提升公开质量,打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冠县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