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控化解债务金融风险的建议》已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和自身竞争力下降等因素影响,我省个别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债务风险沿担保圈向其他企业扩散。特别是个别规模较大企业为核心的担保圈,涉及企业众多、存量债务巨大,对辖区金融稳定带来较大挑战。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企业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开展金融风险排查,针对担保圈、流动性、债券兑付等潜在风险隐患,指导各市提前制定风险预案,避免风险蔓延扩散。下一步,根据全省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部署,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工作建议,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涉险企业多方合力,扎实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全省金融安全。
(一)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及早发现风险苗头隐患,对金融风险化解至关重要。我们加快打造“金安工程”,整合银行、工商、税务、用水、用电等多方面信息,形成“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风险防控机制。
(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定,加大扶持政策倾斜,促进融资担保公司规范发展,为企业提供专业担保服务。鼓励各市组建10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指导其在切断担保链条、化解担保圈风险等方面发挥更好作用。
(三)优化企业融资结构。与间接融资相比,直接融资期限长、成本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直接融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运用直接融资工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更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不断拓宽股票、债券、私募股权、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渠道,减少企业对银行融资渠道的过度依赖。
您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和参考价值,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