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20201035号《关于乡村振兴、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协调职责,坚持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任务落实,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村庄规划、农村改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
您提出的“就乡村振兴、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制定多规合一的管理规划”的建议,非常符合我省农村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省村庄规划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并印发了《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对村庄规划工作进行详细安排。组织各地全面调查村域范围内人口、经济、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等基本情况,指导各地对原有村庄规划进行综合评估,摸清家底,为村庄规划奠定基础。按照国家分类标准,部署各市县逐村研究人口、区位和发展情况,科学划分村庄类型。全省选择1391个行政村(或几个行政村为编制单元),探索“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方法。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协调作用,与自然资源部门加强配合,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各地把握好整体推进与重点推进、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政府主导与村民主体、产业兴旺与生态宜居、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等关系,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村居等工作需要,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