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20200725号《关于推进农业人才下基层开展技术服务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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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30 15:12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业人才下基层开展技术服务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乡镇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乡镇农技推广队伍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推动力量。近年来,我们坚持以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镇农技推广队伍为目标,着力在拓来源、提素质、强激励上下功夫,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全省乡镇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建立起一支数量稳定、素质较高、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乡镇农技推广队伍。截至2019年底,全省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达到13498人,其中拥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超过42.9%,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职)人员超过78.2%;累计培养公费农科生660名,今年计划招生培养656名,比去年增加296名;注册备案科技特派员6724人,实现8654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

尽管我省乡镇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引导人才下乡服务的机制探索、提升人才服务能力等方面还有一些不足。您提出的建议,对于解决我省乡镇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向基层倾斜的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创新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式,下放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备案权限,实施岗位总量管理、动态调整、统筹调控。提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允许乡镇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置正高级岗位。创新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对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急需且本人自愿聘用到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可高聘一个层级或在同层级内高聘一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累计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累计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通过的,按规定及时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在岗位设置、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等方面向基层农技人员倾斜,到2022年乡镇基层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岗位设置比例分别提高到10%、50%。

二是完善乡镇农技人员引进培养机制。指导市县进一步统筹涉农领域编制资源,优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设置,科学核定编制,合理安排用编进人计划。按照《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要求,从今年起,进一步扩大公费农科生招生规模,3年内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定向培养农技推广人才1500名。用好刚性、柔性引才“两条路径”,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乡村创新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加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力度。

三是加大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力度。大力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构建完善部、省、市、县分级分类异地脱产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式,力争每年对乡镇农技推广队伍轮训一遍,不断提升乡镇农技人员综合素质。遴选培训一批农技推广骨干人才,使其成为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的骨干力量、农民教育培训的优秀师资。支持乡镇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学历,学习费用可通过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予以补助。

四是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把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农业人才下基层开展技术服务。研究制定科技特派员工作推进政策措施,破除科技特派员基层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支持全省科技特派员面向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共同体”,鼓励科技特派员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领办创办企业等方式,与服务对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推动形成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新模式和长效机制。

再次感谢您对乡镇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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