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1062号
建议的答复
周宁代表:
您提出的《小清河内陆港淄博港增加化工原料和产品仓储中转、运输功能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认真研究和吸纳。
我厅高度重视小清河复航工程及沿线港口开发建设。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小清河复航工程,目前已完成金家桥闸上23米底宽、闸下全断面航道的开挖,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后续航道开挖和船闸、桥梁建设等工作。二是统筹推进沿线港口的规划和前期立项工作。已协调沿线各市先后完成小清河港口总体规划的审批工作,并积极协调组建港口开发公司,开展港口项目前期工作,沿线港口开发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其中淄博港正在开展桓台港区马桥、荆家作业区和高青港区花沟作业区3个项目的前期工作。
根据批复的《淄博港总体规划》,淄博港在桓台港区和高青港区均规划了液体散货泊位,具备液体化工原料和产品仓储、中转、运输功能,随着液体散货泊位的建设,相应的石油化工品库区也会配套建设。在现有规划中未纳入气体化工品,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气体化工原料基本以罐装形式,作为件货运输管理,二是气体化工原料运量很少,且多次中转运输,经济性较差;三是时效性相对较差。将液体化工品的纳入规划是基于独特的企业分布条件,比如博汇集团和金诚石化,两家企业位于小清河边,港口后方即是厂区,且主要是服务于产品的外销运输,直接利用小清河至河口港中转,即可海运至目的地港。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货运量增长情况,适时进行规划调整,根据需要及时把气体化工品运输功能纳入淄博港规划。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