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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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29 14:53

刘奎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发挥安责险的事故预防作用,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我省自2018年底推动开展“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由省级承保机构按照不少于保费收入的10%安排防灾防损费用,聘请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参保企业提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服务,实现了政府、参保企业、承保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多方参与、多方共赢,为企业生产安全增加了一道市场化的风险防范保障。截至目前,通过“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已指导1万多家企业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双重预防体系。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和厅领导要求,在“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工作改进、完善、提升和深化上下功夫,推动取得实效。

一、将“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推进新一轮安责险试点的重点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文件精神,2020年5月9日,省安责险联席会议印发了《2020-2021年度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继续深化提升“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牢牢把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这个推动企业生产安全的牛鼻子,积极推动“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好安责险事故预防作用。

二、将“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承保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

省安责险联席会议办公室修订、印发了《山东省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承保人考核细则》,增加对承保机构“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效果的考核权重,细化考核内容,从“服务企业数量”“参保企业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平台运行情况”“参保企业对‘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服务满意度”三方面进行排名赋分,督促承保机构加强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目前,各承保机构全部重新细化了“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根据参保企业类型、规模、服务进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服务计划;加强了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考核,淘汰了2家服务进展慢、效果不达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发了线上小程序、双体系服务监管平台,利用位置定位、服务反馈等方式对第三方服务进行全过程闭环监管,切实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服务质量。

三、将“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各级双重预防体系推动工作有机结合

一是明确各级“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负责人。各市、县监管部门负责安责险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科室作为“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负责人,做好与双重预防体系牵头科室的统筹协调,将承保机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服务情况与本地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二是因企施策。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分别采取入企服务和培训辅导的方式,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各承保机构及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经费和技术支持,并做好培训后期效果跟踪。三是建立各级监管部门与本级承保机构沟通联动机制,支持承保机构为参保企业开展服务。四是建立奖励和考核机制。省级在本级事故预防经费中安排资金对“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成效明显的市、县进行奖励,同时将“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情况纳入双重预防体系年度考核,形成多方发力、多维推动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前期调研情况,以点带面、有序推动全省的“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选择聊城市高唐县等县区作为“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县区,集中组织力量在试点县区开展“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拉网式服务,用两个月左右时间帮助试点县区参保企业基本建成双重预防体系,并进一步总结提炼推动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保质保量完成2020年底所有参保企业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目标。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 省应急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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