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举措做好征地信息公开 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20-07-14  

  今年以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规范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土地征收政策公开、程序到位、通告及时,既为征地工作注入“防腐剂”,也让群众吃下“定心丸”,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及时公开土地征收公告,在“做实、做细”上下功夫。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征收公告的公开工作,明确公告公示内容需列明《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事项,同时一并告知征地相关权利人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听证和行政复议的权利,以及申请期限和受理机关等内容。公告张贴地点需选在被征地地块附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和人流比较集中的位置。针对棚户区拆迁改造造成的村民居住分散情况,需通过报纸和电视等方式进行公告公示。

  二是依托网络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在“及时、全面”上下功夫。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征地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全市共主动公开征地信息约927份,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了便捷渠道,确保了征地信息的公开透明。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及时将主动公开的征地信息由6项调整为12项,可选择公开事项8项。对于可选择公开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外,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部予以公开。通过扩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增强征地工作的透明度,减少群众对征地工作的疑惑,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是依程序组织听证会,在“合法、高效”上下功夫。在履行征地程序时,对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听证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举行听证会。听证会需留存的签到、签字及程序材料规范了存档的要求;对听证会上提出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与听证内容无关的问题,由听证主持人现场明确告之,并在听证报告中记载清楚;对涉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相关问题,做好听证笔录及听证报告,并由具体实施征地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予以书面答复,答复意见征求相关权利人签字同意后,继续征地程序。

  四是及时调整征地区片价,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关系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为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着“维护权益、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邀请部分村民代表参加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