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有关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主要工作
(一)解决环评审批难题,优化环保政务服务。一是推进环评审批流程再造。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重新梳理制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评估审查内部程序,让“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二是解决企业环评审批难题。实施重大项目清单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服务机制,逐一明确服务联络员,从项目立项阶段即介入,指导企业在可研阶段同步编制环评文件,主动了解项目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政策需求,将问题解决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三是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做到“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赋予各市更大的发展自主权。省级工作重点进一步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积极树立“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工作理念,推进管理方式变革、管理手段创新。四是全面规范自由裁量权。2020年1月,出台了《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全面裁定违法行为,确保裁量结果的科学合理准确。采取“裁量表+公式”的计算方式,通过公式计算金额,减少人为干预。首次明确了8种轻微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清单,引导企业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二)缓解融资难困境、化解担保圈风险。一是建立工业企业“白名单”制度。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工业经济平稳发展,省工信厅建立了工业企业“白名单”制度,积极推动银企对接。2019年,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发布两批“白名单”工业企业,共计821家,资金需求合计2100亿元,通过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融资服务平台”发布后,积极协调各商业银行跟进供应,共有349家企业对接成功,合计发放贷款213.2亿元。今年以来,着力抓好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融资需求对接,组织各市工信部门指导1268户重点企业登录“山东省融资服务平台”。截至今年3月18日,有344家企业自主发布融资需求,已成功对接105家,获得贷款98.1亿元。二是搭建银税互动平台。为有效破解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难题,山东银保监局联合省税务局搭建了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注册企业可在线查询了解辖内银行推出的针对性金融服务产品以及各类扶持政策、监管政策等,并可通过线上互动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并提出信贷申请。银行机构获取授权后,可快捷获取税务机关定期反馈的企业涉税信息,并根据审定结果向企业提供线上银税互动类信用贷款,实现业务的全程线上办理,进一步减少对抵押和担保的依赖。同时,该平台帮助银行免除了部分需向第三方数据服务商交纳的费用,授信决策的成本、效率和准确性大大提高。截至2020年3月末,累计授信企业23576户,累计授信额度142.11亿元,较年初增加6709户、40.67亿元,贷款余额达103.48亿元。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服务,近三年,辖区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累计发放额达169.73亿元,有效支持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三是积极化解担保圈风险。山东银保监局出台规范银行授信担保防范担保圈风险的25条意见,提出担保人全部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对单户企业担保额度不超过担保人净资产的50%、对外担保不超过5户等量化指标,从源头上规范银行业机构授信担保业务。指导银行业机构重视风险实质,转变过度依赖抵押、保证等第二还款来源的做法,逐步降低保证贷款比例,从源头上遏制担保圈扩大化。依托债权人委员会平台化解担保圈风险,指导银行业机构加强同业协作和银企合作,统筹处置大额授信和担保圈风险。四是实施民营企业“六不要六要”原则。山东银保监局提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六不要六要”原则,明确要求银行机构不要有所有制歧视,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一视同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有关通知,明确要求银行机构要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出台便捷获得信贷实施细则,大力推进金融营商环境建设,开展企业“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探索建立银行信贷办理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压缩企业办贷环节、时间和材料。五是成立省级企业应急转贷运营平台。全年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累计转贷307.2亿元、服务企业2080家;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融资4433笔、金额1847亿元;8只专项纾困基金实缴规模133亿元,累计对14家企业纾困投资87.29亿元。
(三)发挥政策引领作用,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完善。一是积极推进社会信用条例出台。目前,《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已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预计今年上半年进行第三次审议。条例颁布后,将会在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标准,促进建立完善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同时明确加快信用服务机构监管,切实搞好政务诚信建设,支持企业运用信用手段提升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实施监管。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和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度。积极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用产品,拓展信用应用和信用服务领域,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三是优化营商环境顶层设计。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梳理出硬性任务49条,分解到部门,压实责任,明确工作举措、完成时限和具体措施。经省委研究同意,省政府出台了《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围绕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精准提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着力打造透明稳定政策环境4个方面,制定了18条政策措施,从保护市场主体、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对我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为压实部门责任,推动意见在各系统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同步印发了19个《配套措施》,对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切实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四是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帮扶并重。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创新执法方式,组织开展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一次综合执法行动完成多个任务,精简检查频次,提升执法精准性。积极推进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用能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检查手段,逐步提高执法精准度,压减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全面推进企业生态环境领域诚信制度建设,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按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监管,对环境信用优良的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帮扶相结合,将守法宣传和服务融入执法监管全过程,培育、提升企业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实现由偏重执法向加强执法与促进守法并重的转变。积极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执法帮扶行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环境难题;认真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
(四)聚焦对接服务机制,提高政策落实效率。一是建立省市县三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成立了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任组长,15个省直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统筹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全省16个市都设有负责承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协调机构或机制,137个县(市、区)中,有46个建立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其中,青岛、德州、临沂所属县(市、区)全都建立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联动,上下协同,齐心合力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印发了《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强化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意见》。以开展“进万企服务年”活动为载体,建立了工信部门与企业沟通联系渠道。制定了《山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推进落实山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9年下半年工作重点》,指导督促部门和地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省及16个市、137个县(市、区)政府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级全覆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公平竞争环境营造、公共服务(产业链)平台建设、产业转型发展试点等。2019年全省共查处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530件,罚没款金额1422.89万元。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相关要求,下放济青烟三市行政权力13个,下放自贸区行政权力17项。成立省工业运行指挥部,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逐一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明确目标,加大指导、协调和服务力度。实施“一对一”联系帮扶,筛选总营业收入占全省工业63%的1268家重点企业,实施“一对一”联系帮扶,随时受理和帮助解决企业诉求。出台推动工业企业“小升规”政策,培育2937家企业通过第一批升规纳统,第二批1723家正在审核中,预计总量可以达到4300家左右。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梳理出硬性任务49条,分解到部门,压实责任,明确工作举措、完成时限和具体措施。省政府出台了《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围绕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精准提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着力打造透明稳定政策环境4个方面,制定了18条政策措施,从保护市场主体、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对我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为压实部门责任,推动意见在各系统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同步印发了19个《配套措施》,对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切实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连续性。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根据您的建议,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的发展。
一是进一步优化环保政务服务。持续开展简政放权工作,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和省级权力事项,切实做到“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实行差异化分类监管,强化生态环境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更加完善的的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对环境信用优良的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为其创造更优的发展空间,推动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帮扶相结合,积极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执法帮扶行动,认真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差异化执法监管,针对8种轻微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清单,引导企业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环境。
二是着力缓解融资难题。积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市县担保机构突出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主体。不断扩大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覆盖面,为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服务,防范企业流动性风险。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协同推进,持续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引领,督促其进一步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和产品,着力破解担保圈风险,不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鼓励银行机构顺应小微企业融资“线上化、小额化、信用化”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借助金融科技手段,通过“科技赋能”创新开发适应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三是推进信用体系完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建立以行业组织为主体、第三方机构为支撑、企业广泛参与的行业和企业信用体系。认真落实我省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35号文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鲁信用办﹝2019﹞8号),鼓励市场主体自我信用承诺公示,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通过“信用中国(山东 )”网站等向社会公示。发挥资本市场在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引导民营企业抓住并购重组“分道制”政策机遇,充分利用好小额快速并购重组审核机制等政策。优化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建立健全公正监管体系。加大法规政策的“立改废释”力度,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实行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动态化、智慧化监管方式。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为新经济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成长环境。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预警,增强对形势变化的预见性和工作指导的前瞻性。努力突破不利于发展的一些条条框框,优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真正松绑,让实体经济更好的创造价值,让山东的民营经济真正活跃起来。
五是持续强化服务企业工作。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落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各市开展营商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倒逼环境改善。健全各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商会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丰富联系服务方式,建立联系走访常态化、解决问题程序化、问题办理反馈规范化的服务企业机制。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集成服务。加强实体大厅标准化建设,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实现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可办所有事”。逐步将具备条件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委托各市收件,打破省、市跨层级业务办理格局,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数据“聚、通、用”,加快山东“一网通办”总门户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打通国家部委、省直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优化“爱山东”APP服务功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强化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意见》、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连同19个《配套措施》等,以开展“进万企服务年”活动为载体,点对点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