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推动政策落地 进一步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政策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
(一)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困境情况。一是建立工业企业“白名单”制度。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了工业企业“白名单”制度,积极推动银企对接。2019年,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发布两批“白名单”工业企业,共计821家,资金需求合计2100亿元,通过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融资服务平台”发布后,积极协调各商业银行跟进供应,共有349家企业对接成功,合计发放贷款213.2亿元。协调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出台“政银担”、“政银保”、“银税贷”、“无还本续贷”、“转贷基金”、“首贷培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2019年争取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2.5余亿元,仅小微企业担保降费奖补资金11276万元,支持84家融资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50亿元。实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11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2019年末,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5830亿元,较年初增加1195亿元,增长25.8%;贷款余额户数91.16万户,较年初增加24.48万户。二是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近年来山东银监局相继下发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通知、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通知等多个政策文件,明确提出“六不要六要”原则,要求各银行业机构不要有所有制歧视,要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解决民企信贷供给不足问题,不得在贷款中设置歧视性条件。同时,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实行“两增两控”目标考核,对小微企业单列信贷计划,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建立健全小微企业授信内部考核激励、尽职免责机制,落实不良容忍度差异化措施,增强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加大小微企业信贷资源投入。截至2019年年末,辖区(不含青岛,下同)国标口径小微贷款余额16831.77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4.71%,较年初增加1726.19亿元,增幅11.43%,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04个百分点。三是完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山东银监局持续优化银行业机构网点布局,建立完善“多层级、广覆盖”的市场组织体系,不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目前,辖区5家国有大型银行和9家股份制银行省级管理行按照综合服务、统计核算、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和考核评价“五专机制”要求,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城商行、农商行法人机构积极设立普惠金融部门,村镇银行业务定位普惠、涉农与小微,法人银行不断下沉服务重心,新设分支机构向县域、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倾斜,努力提升科技水平,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响应能力。四是强化融资成本管控。通过加强监测考核、窗口指导、现场检查,督促银行完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实施内部资金转移优惠定价,推动小微贷款利率逐步下降。将不规范收费作为“行业规范建设年”、巩固治乱象成果等活动的重要内容,严格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清理精简服务收费项目,缩短融资链条,开展涉企收费现场检查,严肃查处变相提高利率、违规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违规服务收费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据统计,2019年全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6.44%,较2018年下降0.54个百分点。五是进一步推动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山东银监局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的指导意见》,督促银行机构完善续贷业务管理制度及配套措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厘米”。推动相关部门联合建立续贷正向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对于续贷政策落实较好的银行,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于续贷本金确认为不良的部分,财政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持续督导银行机构加大续贷类产品创新,目前辖区银行推出循环贷、年审贷、无本续贷、分还续贷等贷款品种较为丰富,较好地满足了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六是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供给,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省地方金融监督局积极完善和落实首贷培植、银税互动、无还本续贷等重要政策和工作措施。截至3月末,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6458亿元,较年初增加632亿元,同比增长2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7个百分点。非国有企业贷款结束连续26个月负增长,增速转正;一季度增加1149.7亿元,同比多增1032.6亿元,创6年来历史同期新高。稳步推进企业上市,2019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8家。截至3月末,全省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311家,其中创业板35家、中小板68家、科创板4家;新三板挂牌公司542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达6015家。七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的融资支持。省地方金融监督局出台了《关于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生产和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指导金融机构制定操作指引,并通过网站、媒体等渠道公布,推动政策有效落实落地。截至4月12日,获得专用额度的205家法人金融机构共投放涉农和普惠小微低利率贷款278.6亿元,加权平均利率4.4%,支持涉农企业8631户、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15万户。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对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截至4月10日,全省小额贷款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累计为企业减免利(罚)息7636.87万元,提供贷款展期45.29亿元、到期续贷35.4亿元;典当行、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公司累计减免利息380.84万元;融资担保公司减免担保费用9386.84万元,为抗击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新增融资担保80.92亿元。
(二)坚持生态环境精细化执法。一是大力落实民营企业环保扶持政策。按照我省财税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配合省财政厅主要采取因素法将中央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切块下达至各市,由各市根据需要安排至具体项目;在指导资金分配过程中,平等对待各种投资主体,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主动帮扶企业。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创新执法方式,组织开展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一次综合执法行动完成多个任务,精简检查频次,提升执法精准性。积极推进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用能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检查手段,逐步提高执法精准度,压减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全面推进企业生态环境领域诚信制度建设,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按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监管,对环境信用优良的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帮扶相结合,将守法宣传和服务融入执法监管全过程,指导和帮扶企业及时改正存在环境问题,培育、提升企业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实现由偏重执法向加强执法与促进守法并重的转变。三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管控,坚决防止“一刀切”。在确保减排量的基础上精准识别停限产工业企业范围,对涉及民生保障、防疫需求、外贸出口、战略新兴产业的行业企业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优先保障;科学合理确定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切实将工艺水平领先、治理措施高效、守法守规、环保管理水平先进的企业评为行业标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实施差异化管控,坚决防止应急减排“一刀切”。四是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积极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执法帮扶行动,组织各市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的企业、项目名单》,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同时鼓励各市立足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加以贯彻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原则上执行至2020年9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对行之有效、广泛认可的措施,将研究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三)建立服务机制和搭建服务平台。一是建立省市县三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成立了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任组长,15个省直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统筹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全省16个市都设有负责承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协调机构或机制,137个县(市、区)中,有46个建立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其中,青岛、德州、临沂所属县(市、区)全都建立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上下协同,部门联动,齐心合力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相关要求,省工信厅下放济青烟三市行政权力13个,下放自贸区行政权力17项。成立省工业运行指挥部,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逐一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明确目标,加大指导、协调和服务力度。实施“一对一”联系帮扶,筛选总营业收入占全省工业63%的1268家重点企业,实施“一对一”联系帮扶,随时受理和帮助解决企业诉求。出台推动工业企业“小升规”政策,培育2937家企业通过第一批升规纳统,第二批1723家正在审核中,预计总量可以达到4300家左右。三是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实施公平竞争。印发《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强化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意见》。以开展“进万企服务年”活动为载体,建立了工信部门与企业沟通联系渠道。制定《山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推进落实山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9年下半年工作重点》,指导督促部门和地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省及16个市、137个县(市、区)政府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级全覆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公平竞争环境营造、公共服务(产业链)平台建设、产业转型发展试点等。2019年全省共查处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530件,罚没款金额1422.89万元。四是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在全国首批建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目前累计注册企业2.7万家,入驻服务机构3245家,发布服务项目1.2万个,组织服务活动2.9万次,初步形成了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工作,为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信息、技术、融资等公共服务。目前,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0家,国家示范平台41家。建设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政策匹配、诉求疏解等一站式服务。目前已建成政策服务体系和企业诉求疏解系统,向企业推送政策信息2万多条。建设对外合作交流平台。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中博会、国际友城合作发展大会、中德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大会等重大展洽会,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建设济南、潍坊、济宁、东营、淄博5个海外安全培训基地,提升民营企业境外安全防范能力。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为2000多家企业发布经贸预警信息,为500余家企业提供贸易摩擦应对培训。五是搭建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山东银监局联合省税务局搭建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注册企业可在线查询了解金融服务产品以及扶持政策、监管政策,并可通过线上互动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并提出信贷申请,实现业务的全程线上办理,进一步减少对抵押和担保的依赖。同时,该平台帮助银行免除部分需向第三方数据服务商交纳的费用,授信决策效率和准确性大大提高。截至2020年3月末,累计授信企业23576户,授信总额142.11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6709户和40.67亿元,贷款余额已达103.48亿元。六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山东银监局明确要求辖区银行机构针对民营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要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逐步减轻抵押担保依赖,合理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引导银行机构顺应小微企业融资“线上化、小额化、信用化”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借助金融科技手段,通过“科技赋能”创新开发适应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引导辖内银行业机构主动利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支付信用,“盘活”中小民营企业应收账款资源,提高中小民营企业融资获得率。加强应收账款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辖内银行机构推出“商超贷”“政采贷”等应收账款融资类产品。七是创新实施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省地方金融监督局初步构建了省市县三级金融辅导体系,首批筛选5760名辅导员、2200多名服务专员,组成1800多支金融辅导队,结对辅导26000多家企业。主要为企业提供政策宣讲、改进经营管理、提升融资能力等服务。截至4月23日,辅导企业中有融资需求企业12508家,涉及金额2779.5亿元,其中已解决融资需求企业6942家,涉及金额1244.3亿元;正在办理企业3402家,涉及金额1108.8亿元;无法办理企业2164家,涉及金额426.4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根据您的建议,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优化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一)持续落实民营企业生态环境政策。一是支持民营企业环保项目。组织各市积极指导、帮助符合环保资金支持范围的民营企业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中安排资金支持,做好做细相关服务工作。二是继续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组织修订2020年应急减排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合理确定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等级,“一厂一策”制定企业减排操作方案,在确保减排量的基础上精准识别停限产工业企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三是深化精细化执法监管。建立更加完善的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推行差异化执法监管,对环境信用优良的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为其创造更优的发展空间,推动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做到生态环境执法既有高度、又有力度、更有温度。积极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执法帮扶行动,认真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积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市县担保机构突出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主体。不断扩大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覆盖面,为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服务,防范企业流动性风险。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会同相关政府部门,持续做好各项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实,合力推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提升融资服务效能。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今年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同期0.5个百分点。配合推进首贷培植等行动,落实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银税互动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抵(质)押物“价值重置”机制。抢抓《证券法》修订、IPO常态化、科创板注册制、新三板精选层改革等机遇,实施企业上市“县域突破”,确保全年新增IPO上市公司数量不低于上年、力争有所增长。发挥资本市场在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引导民营企业抓住并购重组“分道制”政策机遇,充分利用好小额快速并购重组审核机制等政策。优化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四)促进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引导农商行、城商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竞争实力、服务能力。开展专项调研并研究提出做强做优小贷行业的措施。完成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摸底规范工作。制定《山东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区域股权市场力争全年新增挂牌企业500家,探索设立医药医疗、上市培育等特色板块。
(五)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推动政务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推动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共享。积极推动建立集涉企政策推送、政策解读、资源对接和诉求疏解等功能为一体的线上民营企业高效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政府政务热线服务,通过线上PC端平台受理入口、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受理企业的询问和诉求,高效传递到责任部门,形成诉求受理、传递、处置、反馈完备工作机制,帮助企业把各项政策用足用好。
(六)强化工作服务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落实。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集成服务。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各市开展营商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倒逼环境改善。健全各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商会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丰富联系服务方式,建立联系走访常态化、解决问题程序化、问题办理反馈规范化的服务企业机制,充分了解企业的问题,一企一策,加强有针对性的政策的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做大做强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