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加快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做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
一是健全政策体系。先后推动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引导和规范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内容涵盖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合同签订、市场建设、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加快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的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二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2016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益,使农民吃了定心丸,种上了放心田,敢于将土地流转出去。推动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出台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通知,落实中央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了基础和保障。三是推广村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调研,形成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调研报告并专门印发,供各地学习借鉴。联合省委组织部等13个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内的各类合作社,强化村集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和适度规模经营。四是健全完善农村承包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各地或依托农村经管部门,或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政策咨询、纠纷调处等服务。据初步统计,我省各类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基本覆盖所有涉农县(市、区)。五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工作,示范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社会化服务促进土地经营的规模化。目前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超过3800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40%以上。
根据您提出的意见,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稳定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一是进一步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修订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推动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逐步提高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或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流转的比率。指导涉农县(市、区)建立并落实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定期发布制度,引导流转双方合理确定流转费用。二是发展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在全省开展业务,完善省、市、县、镇、村五级交易服务网络,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资产评估、抵押登记、融资、纠纷调处等服务。三是推动《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研究提出我省实施办法修订意见,进一步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的法规政策,使之更加符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相关要求。四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成立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组织章程,建立健全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
感谢您对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