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P2P网贷平台监管的建议的办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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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3 16:31 来源: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P2P网贷平台监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自2016年4月以来,我省组织开展了山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和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省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和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等组织,各市也成立了相应工作小组。通过下发疑似名单、日常调度分析数据、现场督导、督促各市落实“一企一策一专班”要求、网安系统填报等机制,摸清我省网络借贷风险底数,较好的推动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目前纳入我省整治名单的网贷机构已全部实现退出。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省成立了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山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从成员单位借调人员集中办公。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山东银保监局联合成立了山东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抽调专人负责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2018年6月以来,我国多个地区网络借贷平台持续“爆雷”,引起中央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也作出一系列部署。刘家义书记先后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对P2P、校园贷、套路贷等问题,发现苗头、露头就打,举一反三、加强防范,决不能让这些问题形成气候。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稳妥做好退出网贷机构的风险出清工作。2018年8月,我省成立了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省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月,省委编办印发《关于公布省级议事协调机构专项小组组成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省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的省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专项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我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

二、坚决推动网贷机构退出。我省坚决贯彻以退出为主要方向的网贷风险整治要求,在全国率先发布风险提示函,宣布将对全省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取缔。严格开展“企业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根据“三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推动机构退出。对存在股东自融、制造假标、挪用资金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机构,坚决依法打击取缔;对存在违规放贷、变相保本保息、信息披露不透明等情况的违规机构以及规模较小的僵尸类机构,通过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推动机构主动退出;对相对合规机构,积极推动转型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我局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银保监局,协调为相关网贷机构提供服务的存管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停止为相关网贷机构提供出借人入金和借款人提款相关支付服务,仅保留借款人还款和出借人提款通道;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关闭网贷机构网站。截至2020年4月底,我省纳入国家P2P网络借贷风险整治范围的242家网贷机构,通过分类处置已实现全部退出。其中退出网贷经营且存量业务出清的163家,退出网贷经营尚有存量业务正在逐步清收化解的36家(存量借贷余额10.67亿元,涉及出借人20089人),拟转型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8家(存量借贷余额1.54亿元,涉及出借人4461人),公安立案(含公安受理)35家,风险已得到有效管控。

三、稳步推进网贷机构转型。按照《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我省推动符合条件网贷机构积极转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山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8家转型机构,组织相关市稳步推进转型工作。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引导申请转型网贷机构按照试点工作方案逐步压降存量业务、引进优质股东、制定转型方案。截至4月底,8家拟转型机构存量规模从2019年底的7.46亿元下降到1.54亿元,出借人数由11346人降到4461人,其中2家机构已经实现存量业务清零。目前,8家转型机构正在准备申请资料。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山东省试点工作方案的程序和要求,审慎做好网络小贷公司审批工作。

四、建立风险应对机制。根据国家整治办的相关要求,我省建立了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机制,健全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网贷机构风险状况;对所有停业机构的未到期存量业务进行全面摸排,根据产品到期情况逐月压实存量化解任务;建立“一企一策一专班”制度,退出机构成立网贷风险处置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对其风险进行处置;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防止出现网贷机构责任人恶意转移资产、“跑路”等恶劣行为;持续加大打击恶意逃废债工作力度,将网贷机构失信借款人信息纳入征信数据库。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顿有关政策要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指示,切实做好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守住风险底线,稳步推进网贷机构存量业务风险出清和拟转型机构的转型工作。依托“金安工程”,建立网络借贷增量风险和非法经营业务的监测预警机制,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目标。希望您继续关心、并提宝贵意见。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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