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农地抵押权处置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处置配套服务工作,将其作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破解乡村振兴面临“钱”的问题的重要途径,做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落实国办发〔2014〕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推动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24号),对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意见。推动水发集团与潍坊市政府合作,推进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转制升级,建设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各地或依托农村经管部门,或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提供服务。据初步统计,我省各类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市场)达1500余家,已基本覆盖所有涉农县(市、区)。
二是探索抵押物处置模式。2015年,按照全国人大授权,我省东营市河口区等10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到2018年底,已如期完成试点任务,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各试点地区结合实际探索出一些抵押物处置方式:如沂南县、沂源县创新建立了“专业性农地经营权收储公司”模式,青州市创新建立了“市场化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模式,枣庄市创新建立了“结对融”模式,武城县创新建立了以“项目池”为主体的“第三方预接盘”模式。
三是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数据共享。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对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在省级层面实现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的数据共享。淄博、枣庄、临沂、滨州、菏泽等市已确定依托脱敏处理后的农村承包土地确权数据,建设市级农村产权交易系统,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推动与金融部门的数据共享。确权数据的共享,方便了银行核实承包地流转、抵押等信息,有力化解了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风险。
四是加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配套机制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提出综合考虑土地位置、肥沃程度、灌溉条件以及当地的产业传统等,分区域定期发布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到2020年底,所有涉农县(市、区)都要建立并落实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定期发布制度;同时提出因地制宜开展农地价值评估,鼓励县域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或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充分发挥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健全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保障机制,探索丰富抵押物市场化处置方式,有效降低农地抵押贷款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处置配套服务工作,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提供保障。一是支持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在全省开展业务,推进建设省、市、县、镇、村五级交易服务网络,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资产评估、抵押登记、融资、纠纷调处等服务。二是继续推动市、县层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数据共享,提升确权数据成果转化应用水平。同时,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其他农村产权数据的综合利用。三是指导涉农县(市、区)建立并落实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定期发布制度,引导流转双方合理确定流转费用。
感谢您对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