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景涛等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山东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重视和支持!你们提交的《关于免去济南与莱芜间高速公路收费》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研究了办理意见,并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情况,我们立即组织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对建议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认真查找问题,对存在现状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结合省财政厅提出的办理意见及当前济莱高速企业运营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济南与莱芜间高速公路收费有关情况的答复意见。
二、济莱高速基本情况
济莱高速为京沪高速山东段的一部分,共设置港沟、蟠龙、彩石、曹范、埠村、雪野、莱芜北、莱芜高新区8个收费站。济莱高速由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运营管理。自济莱高速运营以来,山东高速始终遵循“服务大众、奉献社会”的宗旨,不断加大投入,增设自动发卡系统、ETC不停车收费系统、复式收费系统、非现金支付系统、ITC无感支付系统等,服务质量不断提高。1999年,山东省交通厅代表省政府与山东高速签署有关协议,授予山东高速路桥资产特许经营权。根据《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特许权协议》的规定,济莱高速收费截止日期为2034年10月21日。
三、关于减免济莱高速通行费面临的问题
(一)执行高速公路相关通行费的法律法规。京沪高速济南至莱芜段各收费站均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2007年4月,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停止执行减免车辆通行费政策的通知》(鲁交财审〔2007〕40号),要求认真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严禁擅自扩大、缩小征收范围或提高、降低通行标准。
(二)减免济莱高速通行费需要保障各有关方的权益。山东高速为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持股27%,该路段为公司运营管理的经营性公路和上市资产,如减免济莱高速通行费一方面将涉及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价波动,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如减免通行费也将侵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引发潜在的法律纠纷。济莱高速投资59亿元,于2007年12月22日通车,截至目前共收费19亿元,折旧和银行利息已超过35亿元,每年养管费用在1亿元以上。相关路段涉及政府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减免必须以充分保障还贷资金、企业合法权益和股东权益为前提,需要严防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
(三)减免济莱高速通行费对路桥安全带来较大隐患。济莱高速段多为丘陵山区,地形复杂、特大桥和隧道多,坡度大,气象变化快,容易产生区域性雾区。如减免济莱高速通行费将造成该路段流量增大,增加该路段的通行压力,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减免通行费将对基本养护管理费用的保障产生一定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步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对济南与莱芜间高速公路收费问题进行进一步研讨。山东高速将一如既往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促进我省经济的发展、环境改善及形象提升作出努力。
山东省国资委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