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让本土骨干企业成为“双招双引”主力军的建议》(总编号:20200524)收悉。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国资委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年7月11日,刘家义书记在山东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方式。按照产业链设计招引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企招企,吸引更多的关联企业入群。2019年5月17日,刘家义书记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项目推进会暨“双招双引”工作表彰大会上强调,要综合运用“基金招商”等各类方式,支持构建专业招商网络;支持各类协会组建民间招商队伍,撬动各类市场主体的能量。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提高“双招双引”精准度,在全球范围绘制“产业地图”“人才地图”。“以企招商”“以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已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双招双引的主要抓手。
一、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一是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2015年我厅提出并在全省推行重点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2018年3月,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关于深入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的指导意见》,目标是在全省建立自下而上的面向外商投资企业的高效贴心服务体系。二是发挥政策激励作用,会同省直11个部门出台“稳外资”21条具体措施,实施《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奖励实施细则》,首批对2018年第四季度的6个外资大项目进行奖励,奖励资金3800多万元。抓好项目落地,对62个重点外资大项目和重大签约项目建立工作台账重点调度,推动外资到位。三是全力推进“一次办好”改革,落实外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注销“一网通办”。落实《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取消外商投资审批和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只需在市场监管部门“一个窗口”提报信息。
(二)各级政府和部门创新“双招双引”方法。一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创新双招双引方式方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积极性,鼓励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建设配套园区,利用其“洼地效应”引进关联配套企业和产业缺环项目,推动产业链条上中下游企业紧密集聚、抱团发展。二是将专业化园区作为“双招双引”主阵地,在园区设立招商机构,赋予相应的权限,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和骨干龙头引进产业链关键节点项目,持续“强链、延链、补链”,不断拉长增厚主导产业链。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由双招双引工作的“幕前”转移到“幕后”,通过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招引项目尽快落地投产。
(三)积极引导省属企业开展“双招双引”。省国资委注重发挥省属企业的主体作用,围绕十强产业重点项目和中高端人才引进,积极开展“双招双引”。一是制定《关于对省属企业高质量双招双引考核的实施意见》,围绕“十强”产业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点考核省外引进到位资金和高层次人才、人才载体新增数量。二是打造国资国企自主招引品牌。华鲁集团、上海齐鲁、深圳东华、潍柴集团等4家省属企业,着力发挥鲁港、鲁沪、鲁深、鲁京新旧动转换促进中心作用,积极搭建平台开展招引活动。2019年成功举办2场国资国企双招双引推介会,发布中高端人才岗位需求,推介新旧动能转换项目,达成一批合作意向。三是借助各类平台开展招引。2019年,省属企业通过“中以跨境”论坛、第三届中国企业改革论坛、出访日韩、第二届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组织开展了20多场国内外交流合作和洽谈活动,推动一批合作成果。
二、下步打算
针对提案中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吸收借鉴。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不断创新“双招双引”理念和方法,尽快研究制定“双招双引”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进一步突出骨干龙头企业的招商主体地位,提高骨干龙头企业“以商招商”“以企招商”和“产业链招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推动各级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鼓励更多本土骨干龙头企业走向“双招双引”前台,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继续实施《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奖励实施细则》。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出台我省扩大高质量利用外资推动外资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进一步发挥省属企业在“双招双引”中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强化前期论证,编制储备一批优质重点项目,以项目为载体,引进一批高质量战略投资者。以现有产业链环节、关键技术为基础,聚焦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向产业前后端和高附加值环节延伸,构建产业生态链。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和十强产业发展,确定重点招引目标,招引一批骨干企业,形成产业发展集群。
山东省商务厅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