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和改革委:
我局收到孙倩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学习研究、认真分析,提出了推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物流信息化相关工作情况
物流信息化是物流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对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现代物流信息化建设,在多个重要政策文件中予以支持推动。例如,《关于促进我省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鲁经信软〔2017〕520号)提出“引导大数据企业积极开发行业数据资源,围绕政务、质监、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城乡建设、警务、健康医疗、人社保障、教育、交通、旅游、民政、商贸流通、海洋、工业、农业等重要行业领域,推动大数据融合发展和深入应用,培育交叉融合的大数据应用新业态,提升社会领域信息化和数据价值实现水平”;在《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0年)》和《数字山东2019行动方案》中提出,建立全省物流大数据中心,推动跨运输方式、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
二、关于提案意见的落实及工作打算
一是鼓励发展“互联网+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数字山东2019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推进智慧物流建设,推动跨运输方式、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鼓励发展“互联网+物流”新业态模式。(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该项工作的开展,将大力推进物流相关信息开放共享和互联应用,加快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行业数据交换速度,推动物流数据跨运输方式、跨部门、跨区域、跨国界的信息互联共享。
二是着力培育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我局将围绕培育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培育数字产业动能,着力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健全大数据产业链条,形成创新协同、布局合理、产业配套、科学有序的产业生态体系。工作中,将注重以优势企业为主体,整合产学研用资源优势联合攻关,在数据采集、清洗、存储、挖掘、分析、可视化算法和工具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技术先进、应用广泛的大数据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壮大产业发展主体,着力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技术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以跨界融合提升发展潜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例如,鼓励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支持平台型物流企业、企业联盟和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发展,在公路港、快递、冷链等领域,重点支持一批全国性统筹布局、线上线下服务融合的平台型物流企业发展;推进传统交通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要求,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设,会同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转变观念,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创新抓好“数字山东”各项任务落实,尤其是切实发挥好大数据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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