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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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2 11:17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8053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关于修订《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686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出台新《条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团结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对此高度重视,一方面积极组织新《条例》的学习宣传,一方面切实抓好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就《条例》中的新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为下一步的《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做好理论和实践探索。经咨询立法机构和法制部门,上位法修订出台后一般经1-2年的执法实践再进行相关地方法规的修订。目前,我们正在着手展开前期的调研工作,并力争尽早启动《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程序。


责任编辑: 民族宗教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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