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推行“无还本续贷”政策的建议的办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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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2 09:35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推行“无还本续贷”政策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2018年12月,我局会同山东银保监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的指导意见》(鲁金监字〔2018〕103号),对无还本续贷定义、适用范围、对象条件等进行明确,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激励机制,确保“无还本续贷”业务稳步有序开展。

二、推动建立续贷企业名单

我局会同山东银保监局向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分局和各银行机构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无还本续贷有关工作的通知》(鲁金监字〔2019〕22号),要求银行机构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和风险控制标准,尽快确定首批无还本续贷企业名单,对名单内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提高审批效率,并及时对企业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截至2019年3月末,全省共有220余家银行机构建立了无还本续贷名单制度,纳入名单企业1.18户。

三、加强业务督促引导

建立无还本续贷业务执行情况监测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日常监测和督导,对于银行机构续贷率低于平均水平、产品服务缺失、绩效考核机制不合理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调研总结德州市“无还本续贷”典型经验做法,编印了《金融工作情况》,向各市进行宣传推介。

四、推动完善内部配套机制

督促银行机构完善无还本续贷业务准入条件、审批手续、贷后风控、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形成对基层人员的正向激励,确保政策落实落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要求银行机构下放审批权限,取消对下级机构的续贷产品总量控制限额并适当提高不良贷款率控制指标;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合理设定考核标准。目前,共有200余家银行机构制定了无还本续贷管理制度或实施办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等部门,积极推动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督促银行机构健全无还本续贷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建立“无还本续贷推送企业项目库”,积极推送优质小微企业名录,引导银行机构及时更新无还本续贷企业名单,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纾解资金困难。

您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和参考价值,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      

责任编辑: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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