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MB28473446/2020-0117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山东省广电局 文件编号: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申报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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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31 00:00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教育电视台,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齐鲁石化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播电视站,省属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省局部署要求,加大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力度,尤其在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病毒期间,各级播出机构加大防疫主题公益广告的制播力度,制作播出了大批防疫知识普及、鼓舞斗志的优秀防疫公益广告作品,充分发挥了防疫公益广告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重要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播出工作,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征集申报工作,对优秀作品和机构予以一定资金扶持。现将征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此次评审常规类作品、防疫专题类作品、重点扶贫精品类作品、优秀传播机构、优秀组织机构五大类别,其中常规类、防疫专题类作品分别设置广播、电视2个项目,重点扶贫精品类作品设电视1个项目,优秀传播机构和获奖作品通过影视精品推进计划专项资金给予资金扶持(青岛辖区获奖作品和机构无资金扶持),优秀组织机构无资金扶持。

二、申主体

(一)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省属有关单位、行业组织均可申报参加作品评审

(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中成绩优异的,可申报“优秀传播机构”评审

(三)各市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在公益广告日常监管和此次公益广告征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可申报“优秀组织机构”评审。

三、申条件

(一)申请参加常规类作品优秀公益广告评审的作品须为2018101日至20191231日期间创作完成,已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在行业、公众群体中播出、宣传的作品。作品须以单位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已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类公益广告评审中获得资金扶持的作品不能参加此次申报。

(二)申请参加防疫专题类优秀公益广告评审的作品,须为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3月30日期间制作播出过的新冠肺炎科学防护及防疫宣传相关内容的作品,作品须以单位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申请重点扶贫精品类作品,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30日期间创作完成,已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宣传的作品。要求制作精良,内涵深刻,能起到突出扶贫效果的作品。作品须以单位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申请优秀传播机构评审的单位,须是经总局正式批准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机构名称应与总局批准的名称相一致,每个频道(率)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黄金时间段公益广告播出不少于4条。在2019年度和抗击新冠肺炎病毒期间制作下载播出公益广告数量多,宣传效果好,成绩突出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四、程序要求

(一)工作时限。 20日前完成作品征集上报5月20日前完成评审,5月30日前进行公示。评审结束后,由影视精品推进计划专项资金对获奖作品及机构给予资金扶持。

(二)申报数量。山东广播电视台常规类作品广播、电视各不超过6件,防疫专题类广播、电视各不超过6件;市级播出机构广播、电视各不超过3件(含常规类和防疫类),各县(市、区)播出机构广播、电视各不超过1件(含常规类和防疫类),省教育电视台四大企业广播电视中心和省有关单位不超过2电视作品。申报重点扶贫类作品数量不限。

(三)作品要求

1.音频格式为MP3,视频格式为MP4,常规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防疫类作品时长不超过2分钟,重点扶贫精品类作品不超过3分钟。

2.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创作单位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

3.公益广告作品要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味良好。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喜好

4、申报单位请自留音视频和申报表格底稿,参评作品均不退还。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部分优秀作品将录入省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库,供全省各级播出机构免费下载播放。同时,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进行修改编辑,用于公益宣传。

(四)报送要求。

1.申报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填写附表1、附表2并报作品音视频;重点扶贫精品类作品需填写附表3并报作品视频;申报优秀传输机构,填写附表1、附表4;申报优秀组织机构,需填写附表5;《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报表》中内容如实填写,省局将对相关材料数据进行核实。

2.上述表格加盖公章后寄送至省局传媒处,并将各类表格电子版以及作品音视频打包发送至省局传媒处邮箱:sdxgcmc@shandong.cn,发送电子版时,将各类表格和作品音视频分类存放文件夹,并标明作品类别(防疫专题类或常规类)。如果申报的各类表格(包括纸质盖章和电子版)、音视频不全、音视频格式不对、或填写内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视为无效作品,不能参加评比。

五、工作要求

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对此次公益广告评审要高度重视,要坚持正确导向放在首位,强化内容审核把关,认真组织,真正将本单位的优秀作品推荐参评。

、省局传媒处联系方式

  人:宗茜,电话:0531-81306258

通讯地址:省广播电视局传媒处(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邮编:250062邮箱:sdxgcmc@shandong.cn

请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辖区各级播出机构。

附件1.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和优秀传播机构汇总表

2.公益广告常规类和防疫类作品扶持项目申报表

3.公益广告重点扶贫精品类作品扶持项目申报表

4.优秀传播机构申报表

5.优秀组织机构申报表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0330

附件下载链接:附件.doc

附件1

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和优秀传播机构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类别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常规类/防疫类)

作品时长(秒)

广 播 类













............

............


电 视 类













............

............


传播机构


附件2

广播、电视常规和防疫类类优秀作品

扶持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盖章):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常规类广播/常规类电视/防疫专题类广播/防疫专题类电视


作品时长(分钟


制作机构


制作日期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及邮编


是否经本经财政部门同意


内容梗概


版权声明

兹承诺该作品具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不存在抄袭、借用等法律问题,如出现相关问题,将退回该作品的全部扶持资金和证书,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 字: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省局意见


备注


附件3

重点扶贫精品类优秀作品

扶持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盖章):

作品名称


作品时长(分钟


制作机构



制作日期



通信地址及邮编


是否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


内容梗概


版权声明

兹承诺该作品具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不存在抄袭、借用等法律问题,如出现相关问题,将退回该作品的全部扶持资金和证书,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 字: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省局意见


备注


附件4

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盖章):

机构名称


机构类别


下载总局省局作品库的条数

广播


电视


合计


电视主频道播出公益广告情况(3月15-29日)

播出总条次


播出时长(分钟)



联系人及电话


通信地址及邮编


是否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


主要工作成果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局主管

部门意见


备注


注:请参评优秀传播机构的单位另附电视主频道3月15-29日的节目表,盖单位公章和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5

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盖章):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通信地址



当年有无开展公益广告培训


是否设立公益广告扶持资金


主要工作成果


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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