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成立金融担保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就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等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金融业特别是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政府成立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议,符合国务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提出的“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有关要求,也十分契合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现状,对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有关情况
近年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将其作为发展普惠金融,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抓手。截至4月末,全省共有融资担保公司417家,注册资本总额842.48亿元,户均注册资本2.02亿元。截至3月末,全行业在保责任余额1291.77亿元。
融资担保行业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典型的“高风险、低收益”特征,单纯依靠市场力量,很难发展完善,为此,近年来,国家和省均将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作为行业发展的主攻方向。 实际工作中,在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及变更审批过程中,我们鼓励由国有企业或财政部门直接出资发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或者逐步提高国有股东持股比例。截至4月末,全省国有背景融资担保公司共有209家,注册资本总额635.31亿元,分别占机构总数和注册资本总额的50.12%和75.41%,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构建情况
2016年4月,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国发〔2015〕43号文件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11号)提出,每个设区市至少发展1家资本金10亿元以上融资担保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发展1家资本金3亿元以上融资担保机构。截至目前,全省16市中,已有13个市设立资本金10亿元以上融资担保公司16家,全部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融资担保公司。全省137个县(市、区)中,有47个县(市、区)已设立70家资本金3亿元以上融资担保公司,其中90%为国有背景融资担保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2019年2月,我省成立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成立后,将积极通过对上承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下吸引市县政府投资等,逐步壮大资本规模实力,并通过股权投资和分险业务两条纽带,带动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共同构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加快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整合进度,进一步壮大资本规模实力,对上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对下通过再担保业务和股权投资,密切与市、县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打造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同时,我们也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行业资本金持续补充、代偿风险补偿和担保费补贴等政策措施,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降低或取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盈利指标考核要求,建立以融资担保功能作用发挥和风险防范为核心指标的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引导融资担保公司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努力回归支小支农主业,不断提升支小支农业务占比,为民营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