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民营企业发展困难的建议的办理意见
***代表:
您的提案《关于解决民营企业发展困难的建议》收悉。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职责,经认真研究,现就省政府牵头成立洪业集团省级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正如您提到的,洪业集团风险化解工作对菏泽市区域金融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此,省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依法依规指导推进洪业集团风险化解工作。为督促债权银行统一行动,避免盲目抽贷,2017年5月,省里协调洪业集团、玉皇集团债权银行在省级层面组建了债权人委员会,提出了不压贷、不抽贷、不断贷、不起诉的倡议。在省级银行债委会协调下,多数债权银行能够落实债委会决议,但确实存在个别银行要求有关担保企业承担代偿责任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多次协调有关银行在坚持市场原则的基础上,着眼长远,慎重追究有关企业担保责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债委会沟通对接,为债委会发挥作用创造积极条件。同时,进一步督促菏泽市加快推动洪业集团风险化解进程,引导债权银行、有关企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探索化解担保圈风险的有效措施,避免风险担保链条向外扩散蔓延。
谢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