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关于金融机构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努力提升银行业服务质效。一是加强与银行机构的战略合作。积极争取各大银行总行资源支持,2018年以来,先后推动国开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与省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5年可为我省提供意向性融资支持约2.4万亿元。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的指导意见》,建立无还本续贷企业名单,帮助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缓解流动性风险。截至3月末,全省约1.2万家企业被银行机构纳入无还本续贷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指导意见》,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生产经营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过桥转贷服务,缓解其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截至3月末,省级2亿元引导资金已经到位,由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和山东省新动能基金公司等共同组建的应急转贷运营公司(山东省新动能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正积极与各市应急转贷机构对接业务。4月29日,首单由省级应急转贷基金支持的应急转贷业务在济南落地。三是搭建银税互动平台,积极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制定了《关于深化银税互动促进全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搭建“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实现金融产品展示、在线申请贷款、扶持政策宣导以及税务部门查询银行账户等功能,推动签订各级银税合作协议300余项,有效扩大了银税互动范围和影响力。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出台了《山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
(二)全面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一是积极引导进行债券融资。抓住国家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政策契机,筛选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债信用增进公司进行推介。截至目前,我省共成功发行4单民营企业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为企业节省了财务支出;一季度,全省共发行各类公司信用类债券130只,其中公司债20只,企业债7只,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103只,融资合计1110.94亿元,同比增长24.05%,其中,民营企业新发债券18只,融资108.44亿元。二是积极推进民营企业上市挂牌。推动在山东省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框架下设立山东省推动企业上市专项小组,通过将民营企业列入上市资源后备库进行培育孵化,加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新三板”的深度合作,开展专题座谈培训推介等措施,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支持。积极做好对接科创板有关培训服务工作,将科创板等内容纳入后备资源库企业培训计划,努力实现我省上市公司快速扩容,更好服务民营科技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截至3月末,我省新增上市公司4家(均为境内上市),上市公司总量达到29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617家,新增融资为6.89亿元;另有1家公司获IPO批文,19家正在IPO排队,75家正在进行上市辅导,3家企业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上交所受理,其中2家已经进入问询阶段。三是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协调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主要服务于民营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截至3月末,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达到5030家,新增融资额为18.49亿元。四是培育发展服务于民营企业的各类基金。推动设立省新旧动能转换现代母基金。私募股权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截至3月末,我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新增备案私募基金管理机构94家,总量达到537家;管理基金987只,实缴基金规模1878.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4%、20%。
(三)深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积极发挥法人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支农支小生力军作用,研究完善省联社改革思路,起草加强城商行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监管职能,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截至3月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566.9亿元,同比增长0.35%;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投资余额340.3亿元;融资担保行业新增担保金额327.87亿元,同比增长16.69%,在保责任余额1295.9亿元,同比增长11.86%;一季度全省权益类交易市场和金融属性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金额分别达到550.61亿元、665.42亿元。金融发展布局持续优化。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烟台基金管理中心建设在机构引进、集聚区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四)扎实开展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我局积极履行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针对社会上存在的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组织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今年以来,在强化举报奖励、资金监测、网格化管理、投诉热线收集等日常监测手段同时,重点打造“金安工程”,积极推进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监管科技和线下防控手段相结合,为各类非法集资行为实现全息画像,该系统年内将上线运行。3月份,在全省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与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排查活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地域,全面排查非法集资风险,摸清风险底数,全省集中排查清理活动将历时3个月。协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成员单位保持非法集资案件处置高压态势,印发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指导意见,组织开展陈案积案攻坚战役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努力保持震慑效应。
下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在优化融资结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融资服务质效、深化地方金融改革、打击非法集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借鉴吸收,也希望您继续关注这项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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