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253号
建议的答复
省发展改革委:
赵卫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山东段规划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京杭运河黄河以北复航有关建议内容,我厅一是做好规划管理工作。在我省历次内河航道规划修编过程中,始终坚持将京杭运河黄河以北段航道纳入规划,为今后实现全线复航留有规划依据;二是加强跨临河建设工程管理。规划批复后,我厅对于跨越该段航道的建设项目,严格要求按照规划的Ⅲ级航道通航标准实施,避免影响今后航道复航。三是做好前期调研。2011年我厅委托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对京杭运河黄河以北山东段河道现状、社会经济、水资源情况作了初步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2016年3月对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殿魁等人提出的《京杭运河穿越黄河隧道工程项目建议书》,向水利、隧道和航运方面的专家进行了专门咨询。四是开展研究论证。2017年以来,我厅配合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开展了大运河文化传承利用专题规划的编制工作。因黄河以北复航涉及山东、河北、北京、天津等多个省份,以及水利、环保、文物等多个部门,需要国家统筹协调推进。2018年7月以来,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京杭运河黄河以北段通航深化研究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18〕1093号)要求,于2019年1月编制完成了《京杭运河黄河以北山东段通航必要性研究报告》并上报交通运输部。2019年,我厅积极协调省财政落实2019年预算资金,组织开展了通航线路、穿黄工程、航运用水三个专题论证工作,并在四个专题报告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京杭运河黄河以北(山东段)通航工程研究汇总报告》,并上报交通运输部。
下一步,我厅将沿线发展需求和上级部门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一方面与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做好汇报和沟通,争取国家支持,条件一旦具备即刻开展相关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在与航道有关的设施建设过程中,我厅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加强规划航道的监管,做好京杭运河黄河以北段航道资源的保护工作,确保不给复航造成新的影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