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菏泽建设黄河滩区生态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带”的建议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754号
建议的答复
省发展改革委:
康兵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菏泽建设黄河滩区生态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带”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有关建议内容,我厅负责协调推进菏泽市完成黄河滩区临时撤离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和配合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工作。我厅积极与省财政沟通,在交通发展资金中安排18718万元用于菏泽市127公里撤离道路建设,滩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保障防洪标准内滩区居民及时撤退、转移的道路通达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提报拟列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持续优化滩区和故道区骨干公路网,已开工建设濮阳至阳新高速公路菏泽段、枣庄至菏泽高速公路、日兰高速巨野西至菏泽段改扩建等高速公路项目。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支持菏泽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进度,确保今年枣庄至菏泽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二是督导菏泽市今年完成黄河滩区撤离道路改造提升任务。三是结合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推进菏泽市农村公路建设,全面改善滩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