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关于遵循乡村发展客观规律,走农村人居环境精明收缩之路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工作,把规划编制作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整治,印发《关于规范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前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从“多规合一”角度安排部署“百镇示范、千村编制、万村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对村庄规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组织制定了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1240个村启动村庄规划编制试点。
您提出的建议,符合我省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工作中积极吸收您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各地村庄规划工作指导,编好规划,实施好规划,切实发挥规划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引领作用。一是稳步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坚持城乡融合、因地制宜,制定省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合理规划示范引领、特色发展、改造提升、搬迁撤并等村庄类型;逐步完成县域层面村庄布局,有条件的村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二是科学有序推进合村并居。以县为主导、乡为主体,不下指标、不定时限,积极扎实稳步推进。完善政府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确保合村并居或建立社区并将社区内行政村合并后财政扶持资金不减少。三是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针对目前存在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分散、重复建设等问题,重点把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七改”等重点工作更好统筹起来,统一布局,整合资金、资源,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四是高度重视规划执行。把加强村庄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审核把关,增强规划执行力,确保规划严肃性,真正让规划起到引领作用,“一张蓝图干到底”。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对我们工作给予支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