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 打造阳光透明财政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19-07-31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预决算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省财政厅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高度重视预决算信息公开,将其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先手棋”、推进政务公开的“重头戏”,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增强预决算透明度,努力实现以公开促规范、推改革、提效能。

  一、由部分到完整,公开范围不断扩大。按照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和《预算法》要求,将“全口径”公开作为首要目标,加快构建全面完整的预决算公开体系。在政府预决算公开方面,2014年,在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上,首次公开了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省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范围涵盖了政府所有收支。2015年,又首次公开省级社保基金预算,实现了全省代编和省级全口径政府预算全面公开。在部门预决算公开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自2013、2014年起,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省委常委会专门研究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问题,确定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开预算。

  二、由笼统到具体,公开内容逐步细化。为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权益,我们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在细化公开内容方面狠下功夫,让公开事项更加清楚明白。在政府预决算公开方面,2015年起,将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报告和报表向社会公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2016年又将其中的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转移支付按地区、按项目公开。在部门预决算公开方面,2015年起,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格全部公开,完整地反映部门收入、支出、财政拨款、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情况,并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细化反映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

  三、由粗放到规范,专项资金更加透明。专项资金特别是民生类资金的分配使用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2014年,我们制定了《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推进专项资金公开提出明确要求。2015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原则、内容、方式、渠道等,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倒逼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2016年起,省财政每年都向社会公开“省级专项资金目录”。同时,各部门也积极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分配因素和公式、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信息,保证公共资金始终在“探照灯”和“摄像头”下运行。

  四、由省级到全省,公开链条加速完善。为确保预决算公开全省面上稳步推开,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加大对市县的督导力度,着力形成工作推进的长效机制。自2014年起,省级建立了市县预算公开月报制度,并将各市及省直管县预决算公开情况纳入财政管理绩效考评体系,进行综合排名,奖优罚劣。2015年,专门制定了《市县预决算公开考评办法》,对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考评, 积极推动市县预算公开工作。2016年,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山东省预算公开实施方案》,围绕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财政税收、民生政策、政府采购信息、专项资金、预算绩效、国有资产等8个方面的信息,对具体公开内容和细化程度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范围、要求等,为全省各级各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重要遵循。同时,在政府网站和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均建立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发布公开信息,更加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通过各级共同努力,省市县三级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实现了预决算公开全覆盖。

  五、由预算到其他,透明财政建设扎实推进。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我省以预决算信息公开为突破口,积极编制“五张清单”,全面公开各项财政信息,不断增强财政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编制预算信息公开清单,将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信息全面公开,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管理和资金运行透明度。二是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对中央和省设立收费项目实行常态化公示、动态化管理,努力打造“阳光收费”。三是编制涉企财税政策目录清单,将6大类107项476个条目的涉企财税政策,在省政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集中公布并动态更新,方便企业了解落实财税政策。四是编制民生政策清单,将现行涉及财政的民生政策,分类“打包”形成11大类182条政策清单,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实时更新,让城乡居民全面了解政策内容,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五是编制财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将省财政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压减到2项,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监督。

  回顾近年来推进预决算公开的工作历程,我们深深感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首先,必须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是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决策部署。省财政厅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把中央和省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作为工作指引和遵循。这也是我们做好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其次,要健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特别是财政部门的政务公开,很多数据、表格、资金分配办法和结果等都很敏感,一直是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因此,必须对公开的内容、格式、数据口径等进行统一规范,确保公开结果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2016年财政部专门下发了《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我们结合山东实际及时进行了转发,对地方预决算公开的时间、内容、方式、涉密事项管理、保障措施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为做好公开工作提供了规范的制度保障。2017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在全省选择了3个市的6个区开展预决算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以点带面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提升。第三,要强化监督问效。推进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近年来,中央、我省连续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党委、政府通报,以检查促整改、促规范,倒逼各级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