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假药、保健品传销、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惩治力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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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30 13:31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618号建议的答复


高宪宾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假药、保健品传销、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惩治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药品和保健品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对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商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及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广告处、特殊食品监管处,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打击制售假药和“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情况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障药品安全是技术问题、管理工作,也是道德问题、民心工程。监管工作一定要跟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药品、保健品监管工作,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我局积极配合公安、卫生健康、广电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近年来,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分析研判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趋势,一方面针对制售假药黑窝点,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重点打击;另一方面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制售假药问题,定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渠道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药违法行为。2018年,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部署,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人民检察院等6部门在全省开展了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网上售药秩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规范药品流通领域购销药品行为,我局还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专项执法稽查行动,聚焦药品流通领域重点单位和品 种,集中打击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销售假药劣药行为,追根溯源,严厉惩处制假售假单位和不法分子,着力消除社会危害。

(二)依法依规做好药品广告内容审查和监管工作。我局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功能主治进行审批把关。2017年以来,我省共审批药品广告1516个,保健食品广告1732个。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全省广告市场秩序不断向好。2018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监测各类广告1197万条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政处罚案件1271件、罚没款2242万元。其中,涉及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违法广告案件157件,罚没款260万元;公开曝光123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件。2019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 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力度。1-4月份,省市场监管局监测市级以上传统媒体广告3548549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085条次,条次违法率为0.06%,较2018年下降0.02个百分点。一季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124件,罚没款106. 99万元;其中,涉及山东广播电视台12件,已办结4件,罚没款6.2万元。对已办结案件,及时通过互联网依法进行公示。今年以来,省广电局已连续对省台和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潍坊等市台广告违规问题进行了整治。通过整治,对各级播出机构存在的养生类节目专家资质不合格以及没有经过备案播出的养生类节目、医药医疗广告超时超量、虚假夸大宣传、公益广告播放量不足等违规问题进行了坚决清理,对问题较多、屡查屡犯的播出机构,采取诫勉谈话、停播整改、追究责任等严厉措施,形成了强大的整治工作氛围,广告播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三)严厉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目前,“保健”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利用网络、会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虚假宣传、夸大产品的功效,诱导消费和以“保健”为名涉嫌非法行医等。“保健”市场乱象有着复杂的社会基础,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唯利是图是问题的主要原因,但公众缺乏健康知识、法律法规不健全和监管不到位也给了不法行为可乘之机。今年以来,针对“保健”市场乱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等12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推进机构。全省各级监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整治行动以老年人群聚集地区为重点,对搭便车、傍名牌、虚假广告宣传、欺诈、违规直销和非法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2017年9月以来,针对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四)着力构建“保健”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同时,有关监管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目前,已初步建立了诚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双公示”要求,向社会公开需要注册或备案产品的全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违法案例,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设置了药品、保健食品查询功能,便于公众查询相关信息。同时,还开通了12331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并实施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鼓励公众对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还实行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按一般程序处罚的食品药品案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药品抽检情况,我局通过网站适时发布药品质量安全公告,以提醒消费者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二、所提建议吸收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建议提出,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采用会销、传销等不法手段和通过各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公共媒体进行违法宣传,一些老人或意志不坚定人群被虚假广告及传销会销行为迷惑、骗取大量钱财,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建议从严格审查监督把关、加大综合惩治处罚力度和对酒店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设立举报奖励制度等方面加大对假药、保健品传销、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惩治力度。我们非常赞同这些意见和建议,这些建议对进一步做好全省药品特别是保健品监管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推动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好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和保健品传销、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一手抓好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一是聚焦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重处药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对假药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消除假药造成的社会危害。二是进一步加大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充分发挥广告监测平台的作用,对虚假违法广告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严厉查处药品、保健品等违法广告,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高压态势,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协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时,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严重的企业,依法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三是进一步巩固、扩大“保健”市场整治成果,突出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加强科普教育,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与维权意识。四是坚持严打重治、有案必查,在全省范围内对“保健”市场不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促进“保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五是细化多部门监管体制机制顶层设计,包括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监管、联动处置等,形成打击制售假药和保健品传销、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 沈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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