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举办2019山东国际文物保护装备博览会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6-2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举办2019山东国际文物保护
装备博览会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9〕107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举办2019(山东)国际文物保护装备博览会的请示》(鲁文旅呈〔2019〕66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2019年11月8日至10日在日照市举办2019山东国际文物保护装备博览会。博览会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日照市政府共同主办。

  二、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节俭、务实、高效办会。认真组织筹备,提升参展企业和展品水平,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安全防范等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展会活动顺利进行。

  三、要严格遵守有关外事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及重要外宾出席活动的报批手续。

  四、在招商招展、新闻宣传、展会推介、会刊资料、会场布置等方面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得随意改变博览会名称或增减主办单位。

  五、请于博览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博览会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商务厅、日照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