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6-2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
大桥)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19〕105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9〕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设置匝道收费站6处,分别为:岱岳、肥城南、桃园、肥城西、平阴孔村、平阴玫瑰。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监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