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全面实行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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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5 09:34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您提出的《关于小学全面实行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指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特别是小学生课后“三点半”的托管服务问题亟待解决。广大小学生家长接送难,有的依靠老人接送,有的送到小饭桌帮忙看管,有的送到课后辅导机构参加课外补习辅导,存在安全隐患,也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学生课业负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多次作出明确部署和强调。2017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也于2017年5月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在全省中小学校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特别是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在对全省16市及各县(市、区)全面调研,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5月8日,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9〕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今年9月底前全面推开的工作目标,对服务时间段、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经费筹措、教职工激励等作出规定,并对课后服务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督导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印发后,我厅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宣传解读,下步,我们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推进落实到位,切实解决中小学生、特别是小学生上学日放学后的托管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 张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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