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在农业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全力助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强化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重点,整省推进、分层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取得良好成效。2016年,省政府批准通过了《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2016-2020)》,明确提出“十三五”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万人的目标任务。同年,原农业部将我省列为整体推进示范省。去年5月,省委印发《山东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2018-2022)》,把新型职业农民列为重点打造的五支乡村人才队伍之一。目前,全省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余万人(次),其中生产经营型14万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已覆盖主要农业县(市、区)。
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整省推进、规范实施,形成了山东特色,得到农业农村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5年,我省农民创业培训被农业部列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国十大模式之一。2017年,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考核位列全国第一名。2017年9月3日,人民日报以“让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为题,重点报道了我省职业农民典型和工作情况。2018年10月,成功承办了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论坛,张桃林副部长、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领导、各省代表,以及2000多位新型职业农民、两万多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上千家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引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二、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培育体系,夯实培训基础。依托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认定建设了省级实训基地366家、“农民田间学校”1000多个,建立起拥有授课专家和指导人员5000多人的省市县三级农民培训师资库,积极选用编写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目前,以农广校体系为主体,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农技推广机构、民办培训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基本形成,农民教育培训基础条件越来越巩固。
二是精选培育对象,分类精准培育。认真开展调研,初步摸清了全省农业产业、农业教育培训资源、农业从业人员和培训需求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广泛收集新型经营主体和种养大户信息,录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库”,从中择优遴选培育对象。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的不同,积极创新培育模式,通过划分不同的培训层次,对参训农民进行精准培育和分类指导,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规范管理认定,强化服务扶持。在培训组织、培训条件、经费使用、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办法。制定了《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原则意见》,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具体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公开公正规范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对认定职业农民建立长期固定的信息化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跟踪服务,对重点对象开展帮扶指导,推动和支持职业农民强化联系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打造精品工程。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五新”对接活动和技能大赛。组织系列评审活动,2017年评选出了30所示范培训学校、50家示范实训基地、50个优秀田间学校、50名优秀教师、30门精品课程和100名优秀新型职业农民,把先进优秀典型作为示范引领,创建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响亮品牌和精品工程。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尽管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农民教育培训的复杂性,我们在政策措施、体制机制、资源条件和自身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制约。比如:农村教育培训资源分散、基础差、功能不强,培训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建设相对滞后;农民培训的有效模式尚未真正形成,培训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尚不健全,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不够、政策体系不健全;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吸收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全力做好新时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争取列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扩大实施规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升工作水平。二是探索职业农民制度建设。逐步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机制,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强化培育能力建设。有效整合农业教育培训资源,完善以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广校)为主体,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其他培训资源为补充,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搭建专业化、多元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平台。同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础设施和培训条件建设,全面提高培训功能和服务能力。四是增强培育精准性。按照不同产业和不同服务类别,精准遴选培育对象,开展精细化培训、精准化培育。立足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广泛推行“菜单式”培训、“模块化”教学、“信息化”管理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管理认定,强化政策扶持,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传媒,大力宣传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深刻历史背景、重要地位作用,培育工作的推进情况和显著成效,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在引领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指导和支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