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传统农业地区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省对农业支持情况及近期工作开展
近年来,按照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要求,我省认真落实产粮大县奖励制度,实施粮食政策性收储,加大对产粮大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增加种粮农民补贴,初步形成了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政策体系,对发展粮食生产,保证农民利益,促进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调动保护各级政府和农民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15年,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我省被列入第一批“三补合一”改革试点省份。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财政厅、农业厅印发了《山东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2015年实施方案》(鲁财农[2015]27号)。政策实施四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规范发放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16亿元,为全省粮食稳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政策效应递减,农民种粮积极性降低的情况,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于2018年11月份下发通知,要求17个市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题调研,在各市组织调研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又组成联合调研组,于12月下旬赴肥城、金乡、嘉祥、阳谷等地开展了实地调研,召开了4次座谈会,与基层干部、村支部书记、种粮大户、普通农户深入交流,充分了解政策成效,摸清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行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市县可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意见》要求,鼓励各地在工作基础好、群众意愿强的地方,以县(市、区)、乡镇或社区(村)为单位开展补贴资金集中使用试点,统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省里将根据各地试点情况,积极总结经验,宣传推介典型,不断提升补贴资金效益。
二、我省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 《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我省制定了《山东省农业“新六产”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规定:各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业“新六产”项目用地计划指标。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新六产”项目。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业“新六产”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规范农用地管理,合理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和规模,支持农业“新六产”发展。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进一步整合盘活村庄闲散用地,增加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障特色小镇建设。
三、我省关于农田建设有关情况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18〕2号),下达我省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80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177万亩)。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我省将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尽快分解下达各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并按照亩均财政投资不低于1500元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建设标准,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强支撑。
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我们将会在今后工作中充分借鉴与参考您所提供的经验与提出的建议,为农业农村工作全面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