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四湖周边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给予重点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污水治理等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地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坚持“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约束,不断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农村污水治理取得新的进展。
(一)统筹谋划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省委、省政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山东省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山东省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山东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等,将农村水污染防治作为重点,系统谋划全省水污染防治攻坚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措施和任务分工。特别是在《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中,均明确指出对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
(二)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联合省水利厅印发实施《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截至2018年年底,南四湖周边地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全部整治完成;深入推进沿线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界碑界标和隔离防护设施,顺利通过国家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抽查;大力推进沿线各市特别是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分工作,完成“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指导各市开展重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济宁、枣庄大力建设环湖沿河生态带,促进了南四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截至2017年年底,南四湖湖滨自然岸线长度较2010年增加了53.42%,湖区鱼类、底栖动物、浮游植物物种分别比2010年增加20.9%、48.6%、43.5%。
(三)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针对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底数不清、治理模式不明确等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工作方案》,从2019年4月中旬开始,在全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以行政村为单元,逐一摸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相应对策措施。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遴选适合我省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组织指导市、县(市、区),以行政区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编制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关于支持微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情况
正如两位代表所说,微山县作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区域,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对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推动微山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一直以来也高度重视微山县等南四湖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自2011年起,微山县被省政府列为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首批20个示范市县之一,也是济宁地区唯一一个县。累计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3亿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50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0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涉及155个行政村,共建设37处污水处理站并委托第三方全部运行,铺设污水管网196024米,建设完成8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4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设置隔离网10426米,界碑、界桩138个,饮用水源地标志牌90个。通过整治,极大的改善了微山县农村生活环境。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自2019年起,省级将包括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在内的涉农资金400亿元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其中90%的资金主要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到市县,只明确专项扶贫、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村级组织运转保障作为约束性任务,其余资金不再细分支出项目,赋予市县充足的资金整合和自主使用权限,统筹安排用于乡村振兴发展。各市县可结合当地乡村振兴实际,将省级切块下达的资金统筹安排重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包括微山县在内的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等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给予重点关注。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