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调解决漳卫新河水污染问题的建议》
【 字体:
打印
时间:2019-05-14 14:11

关于协调解决漳卫新河水污染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漳卫新河发源于卫运河,该河自四女寺水利枢纽分为三条,一条为南运河,自德州市汇入河北省;另两条分别为岔河、减河,并最终重新汇集为漳卫新河,沿山东、河北两省边界向东汇入渤海。为掌握该河水质状况,兼顾控制入海污染物通量,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在该河入海口上游设立了小泊头桥断面,作为山东、河北两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共同的地表水考核断面。长期以来,该河因位于两省跨界区域,在污染协同防治、跨域联合执法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也多次在污染问题责任归属方面发生纠纷。从近年来情况看,随着山东境内庆云等地突出水环境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该河的水质波动及超标,的确主要受河北省沧州市盐山、海兴两县部分村民在河岸大堤内违规养殖,并在辛集闸前围网投饵等影响所致。省生态环境厅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就该问题与上级、河北方面进行沟通和磋商,并在年度评估和日常通报中予以充分考虑。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从汇水控制单元着手,解决我省境内污染隐患。针对漳卫新河在我省汇水区域内存在的各类突出水环境问题,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科学编制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累计筛选确定了27个污染源深度治理项目、13个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20.03亿元,以德州市政府文件下发执行。达标方案实施以来,德州各级、各有关部门以“治、用、保”治污思路为依托,对辖区内生产生活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借助人工湿地工程进行提升净化,并加强再生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尽可能减少入河污染物总量。从近两年监测数据看,我省漳卫新河流域内已基本实现各类污染源的稳定达标排放。

(二)借助各种平台机制,及时向上级和责任方反映相关问题。2017年7月,原省环保厅针对德州市反映的河北省盐山县、海兴县养殖废水直排、网箱投饵养殖等行为导致小泊头桥断面水质超标的问题,以鲁环函〔2017〕397号文件向原河北省环保厅专题致函,商请协助解决其辖区内环境违法问题;2017年9月,鉴于该问题解决进展滞后,严重影响漳卫新河水质,又以鲁环发〔2017〕203号文件向原环境保护部提交了报告,申请上级协调,并按照原环境保护部要求,先后向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漳卫新河管理局致函,说明相关情况,申请组织两市开展联合执法。此外,还积极利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机制,在座谈通报会上与河北省共同商谈解决该问题的工作措施,合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三)在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尽力剔除外省因素影响。2017年1月,我省在向原生态环境部提报的《山东省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中,针对当年度漳卫新河主要受河北养殖废水直排导致超标的问题,将相关数据、影像等资料单独成册,申请公平仲裁污染责任,并依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暂行)》,将我省小泊头桥断面当年考核结果判定为达标。虽然之后该申请未得到原环境保护部认可,但我省在自行组织的省对市2016年度《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综合评估中,考虑了实际情况,对该断面年度水质目标完成情况认定为达标,有力助推了德州市在全省原17市中获得了排名第8、总评估结果为良好的成绩。

二、下步工作措施

尽管我厅在及时、如实反映漳卫新河河北方污染问题方面做了一定努力,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该问题截至目前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不仅在养殖废水排放时对断面水质造成负面影响,还可能在汛期危及行洪安全。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从各个方面强化举措:一是结合国家流域管理机构水污染防治职能划归生态环境部门的有利时机,积极与海河管委会、漳卫新河管理局加强沟通,申请由其牵头主导,开展跨省界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二是从省、市、县三级努力建立与河北省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协同治污、联防联控机制,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推动养殖污染问题的解决;三是加强对漳卫新河的日常监测、预警监测,定期开展沿河徒步排查,一旦发现相关违法问题,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应急程序,确保在最短时间内遏制污染反弹趋势。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 信访办
分享
上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