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20190698号建议《关于开展地域特色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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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4 00:00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地域特色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比较丰富。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开展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组织各地积极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鼓励各地深入挖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并支持各地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部组织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共有夏津黄河故道古桑树群、枣庄古枣林、乐陵枣林复合系统、章丘大葱栽培系统4处被认定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二是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经各地推荐、专家审查、省级推荐,全省共有“山东历城白菜栽培系统”等46项文化遗产列入国家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名录。三是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方针,充分发挥重要农业遗产地的自身优势和特色,不断拓展农业的多功能,特别是推进农业与旅游进一步融合,开发以农业文化遗产为主题的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把遗产保护、文化传承、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等协同推进。夏津县、乐陵市、枣庄市山亭区、济南市章丘区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以中国农民丰收节、枣博会、“龙山味道”贡米丰收节、大葱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为载体,因地制宜开展了系列活动,既传承和发扬了农业文化,又促进了当地乡村旅游业的发展。

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我省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和管理工作。积极支持推荐新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搞好已认定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管理和宣传,不断加强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做好资源整合,逐步建立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与管理机制。二是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全省各地对农业文化遗产类型、数量进行摸底,进一步发掘和充实我省农业文化遗产储备,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找好亮点。三是促进融合发展。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鼓励各地依托农业文化遗产中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禀赋,积极发展高质量农业文化观光游、农业文化遗产休闲游、特色小镇体验游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农业文化遗产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积极探索保护与发展的双赢之路。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对我们工作给予支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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