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保基础性工作的建议收悉,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为加快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营造了良好氛围。
一、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一)垃圾分类处理。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投放、处理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和试点。济南、青岛、泰安3市纳入国家首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2019年初,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19]5号),淄博市博山区、邹城市、荣成市、郓城县、单县成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先行县(市、区)。截至目前,首批试点城市均已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宣传发动、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2019年将在设区市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废旧电池处理。我省不断规范废铅酸蓄电池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置铅酸蓄电池行为,先后关停、取缔达不到铅酸蓄电池技术规范的电池生产、组装、处置企业133家。端掉了枣庄滕州、菏泽曹县、滨州邹平、济宁梁山、原莱芜钢城、聊城茌平和莘县等地的一批非法炼铅黑窝点,有效把控了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和处理问题。
(三)资源回收利用。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力度和回收总量,同时,稳步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助力我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基层回收站点、基层市场和分拣加工中心等三位一体的回收体系(全省规范设置的基层回收站点约1.2万个,区域性交易市场28个,回收分拣加工中心85个),为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贡献。
(四)塑料污染防治。为减少污染,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我省切实落实国家各项规定,严格把控进口固体废物进口量。同时,积极与国内外专家在塑料污染防治领域进行交流对话,研究探索减少塑料生产和使用的管控措施、废旧塑料回收体系构建和高值化综合利用等方面问题,积极应对塑料带来的威胁与挑战,呼吁公众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
(五)机动车污染防治。我省每年都对机动车环检机构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机构进行处罚并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2018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处罚141站次,处罚金额342.23万元,倒逼检验机构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数据质量。
(六)环保宣传教育。以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为依托,结合“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和“绿色创建行动”管理体系的要求,借力新媒体平台,开展了以政策解读、科普宣传、环保倡议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呼吁全社会积极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序进行垃圾分类和废旧电池回收,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省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领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愿望和期待,与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的要求也有不小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环境管理能力,探索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策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制定《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适时召开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积极总结垃圾分类试点地区的优秀经验,做好试点推广,并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的好做法、好模式扩大到全省范围内,加快全面实施全省设区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步伐。
(二)建设废铅酸蓄电池监测网络。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回收系统的编码规则,对每块或每批次废铅酸蓄电池进行二维码身份标识,结合实施采集操作系统,统一扫码管理,建立全省范围的污染源信息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铅酸电池生产及流向监测网络,实现系统提报、审批和跟踪,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环境风险,逐步实现铅酸蓄电池生命周期管理的目标。
(三)构建废弃物回收利用产业链。一是加大基层站点规划建设力度,构建便民利民的基层回收站点网络。二是推行圈区化管理、园区化经营,评选一批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和回收分拣中心优秀典范,形成行业集聚、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充分发挥龙头的带头示范作用,先试先行,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四是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的有机结合,优化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产业链。
(四)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大对机动车环检机构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力度,强化长效监管体系建设,动态管控机动车尾气排放。同时,鼓励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开发、运用和清洁能源机动车的生产、使用。
(五)加大对废塑料加工企业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加工废塑料、进口固体废物等行为,落实“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措施,解决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废旧塑料等加工污染问题,改善周边生态环境,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六)持续开展宣传教育。一是紧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结合新媒体资源传播优势,加强传播策划和宣传产品创新,通过与网友互动、微视频解读,将更多易于群众接受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到社会全领域。二是以4.22地球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利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和“绿色创建行动”等平台,普及垃圾分类、废旧电池回收和再生资源利用等科学知识,倡导机动车停车熄火、不用或少用一次性物品,以点带面、大手拉小手,大力倡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三是加强与环保社会组织的沟通交流、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合力。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将吸收借鉴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议,完善我省环保基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