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扶大学生返乡创业良性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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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24 16:36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您提出的《关于帮扶大学生返乡创业良性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根据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设创业教育课程”方面。2016年4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由我厅代拟的《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各高校要科学合理设置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各高校均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分层分类开设研究方法、学科专业前沿等通识课程,开设体现行业特点、融入创新创业思维和方法的专业课程。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始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职场指导与帮助。鼓励高校聘请校外企业家、风险投资人、企业高管、自主创业成功者、创业校友等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创新创业课程的教学和指导工作,提供包括创业经历、创业方案、创业渠道、经营管理、财税、法律等创业辅导。2016年5月-2017年9月,高校引进创新创业类课程600余门,自主建设创新创业类课程1000余门,新编创新创业教材数量130余部,新增创新创业教育基地600余个。

二、关于“配备创业指导教师”方面。《意见》提出,要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在支持高校自主选聘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技能大师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到高校兼任创新创业导师的基础上,我厅组建了全省高校创新创业导师库,入库导师2800余名。建立校内创业导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制度,所有校内专兼职创业导师均应具有1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或自主创业经验。同时,要求高校将行业企业任职或兼职经历作为招聘相关专业教师和创业导师的必要条件,着力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科研人员、专任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带领学生在职创新创业。

三、关于“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创业竞赛”方面。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等省直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第四届大赛中,全省共有132所高校的3万支学生团队10万多名学生报名参赛。组织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通过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对接,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整合多方资源,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每年组织学生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8年度2218项获批。省财政安排1000万对立项项目进行支持和奖励,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鼓励高校扩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范围,调动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提供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

上述举措可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特别是通过参加创业类赛事提升创业实战能力。分类评价体系涉及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培养成效、成果转化、对外合作等多个方面,就业率仅是其中一个观测点。下一步,我厅将启动实施高校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工作,制定分类评价体系,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 张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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