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MB2848582N/2019-04863 | 组配分类: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 文件编号: | 无 |
各市应急局:
为进一步巩固全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掌握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动态分析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存在的风险,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提高监管、执法精准性,切实从源头上防范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国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会议的部署,省厅决定对全省地下开采矿山、露天开采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各市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摸底工作,把调查摸底工作列入年底执法检查内容。要抽调非煤矿山监管和许可科(处)室的精干力量并会同相关县(市、区)应急局,按照《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基础数据统计表》(附后)设置的内容,逐一核实摸清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建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如实汇总填报统计表,并分别签字确认。汇总后的统计表,经分管局长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省厅。各地也要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并定期更新,每年12月1日前上报省厅。
二、主动配合。各矿山企业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本次调查摸底,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及早、认真、如实备齐各类许可证照、文件、图纸等基础资料;各类资料存在缺失、不完整、不符合现状等情况的,要立即整改、补齐,严禁弄虚作假。要积极配合市、县级监管和许可人员做好基础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工作,确保调查摸底准确性和严肃性,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摸底核查结果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以任何理由拒绝、敷衍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
三、按时上报。本次调查摸底工作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应急局要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县级应急局和企业,扎实做好调查核实等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统计表纸质版(可传真或扫描,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一并报省厅基础处。
联系人:王传坤、孙常松
电话:0531-81792191,81792195(传真)
邮箱:sdyjjcc@shandong.cn
附件:非煤矿山基础数据统计表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