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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5-09来源:大众网

  09:59丁绍敏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事业处处长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今天,我们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琥先生,省国土资源厅二级巡视员李克强先生,省农业厅总经济师李传府先生,解读《实施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李琥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10:00李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李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感谢各位媒体的朋友长期以来对山东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耕地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就《实施意见》制定情况和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与过程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基础,必须严格保护。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与人民福祉息息相关,同治国理政紧密相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多次就加强土地管理、依法保护耕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对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对控制耕地占用、加强耕地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连续18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截至2016年底,全省耕地面积1.14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587万亩,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耕地后备资源不断减少,耕地占补平衡难度日益加大,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多次进行修改完善,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深改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1月23日,省委、省政府以鲁发〔2018〕6号文件印发实施。

  10:06李琥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6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具体细化为17条。《实施意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的原则,确立了新时期我省耕地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

  (一)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28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584万亩,确保建成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确保我省粮食总产稳定提供资源保障。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二)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鼓励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基层管理创新,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积极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

  (三)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积极拓展补充耕地途径。统筹实施土地整治、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新增的耕地经核定后可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将农用地产业结构调整增加的耕地纳入补充耕地来源。建立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机制,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管理,实行以县域内自行平衡为主、市域内调剂为辅、省域内适度统筹为补充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实行占补平衡差别化管理政策。

  10:06李琥

  (四)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收益。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和工矿企业生产建设活动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

  (五)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加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建立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耕地保护补偿和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保护耕地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偿激励。

  (六)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严格对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督考核,强化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党政领导责任,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各位朋友,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不但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明责知责,守土尽责,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尤其是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和正面引导。希望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为确保我省粮食安全,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和生态美丽山东建设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谢谢大家!

  10:09丁绍敏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10:09记者

  请问,在我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下,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有什么重大现实意义?

  10:10李琥

  这个问题非常好。耕地是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命脉,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山东耕地总面积位列全国第四位,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一直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承担重要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山东落实国家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我省在保障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第一,出台《实施意见》是我省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党的十九大对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作出进一步强调和部署。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必须牢牢端在自己手里”,“山东是粮食生产大省,一定要抓住粮食生产不放松,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给粮食生产插上科技的翅膀,确保国家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这对山东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的重大举措,是担当保护耕地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

  第二,出台《实施意见》是实现我省粮食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耕地是粮食安全的基石,是我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实施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的基础。正是依靠耕地,我省实现了粮食生产的“十三连增”。只有保护好耕地,毫不放松坚守耕地红线,才能真正做到“手里有粮,心里不慌”。加强耕地保护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山东划定958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同生态红线、城市开发边界一起构成科学发展的生态屏障,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也有力改善了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为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出台《实施意见》是助力乡村振兴、扶贫攻坚和新旧动能转换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贫攻坚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均与耕地保护工作紧密相关。《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随着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落地面临很大挑战,迫切要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更加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耕地保护改进占补平衡,支撑和保障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顺利进行。

  10:13大众日报记者

  请问,我省《实施意见》在哪些方面体现了山东的特点和要求?

  10:14李琥

  我省《实施意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确保在我省不走样、不变形,同时坚持“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的原则,结合山东实际,在以下几个方面充分体现了我省特点:

  一是创新完善机制,落实占补平衡。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管理,实行以县域内自行平衡为主、设区的市域内调剂为辅、省域内适度统筹为补充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积极拓展补充耕地途径,统筹实施土地整治、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新增的耕地经核定后可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将农用地产业结构调整经认定增加的耕地纳入补充耕地来源。

  二是建立补偿机制,强化激励保护。借鉴先进省份的做法,提出建立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加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力度,对耕地保护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偿激励。在中央“鼓励奖补”意见的基础上,加大了补偿激励力度。

  三是强化党政同责,严格监管考核。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树立耕地保护的强烈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完善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严肃查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党政领导责任。

  10:15农村大众报记者

  目前,我国进一步实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政策,意味着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更加严格,而我省面临现实情况是后备资源不足、质量不高和分布不均,请问今后如何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占补平衡?

  10:17李克强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二级巡视员 李克强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数量、质量、生态等方面的多重压力,中央4号文件从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明确提出要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这意味着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弱化。

  今后将更加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一是强化市、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主体责任。坚持实行县域内自行平衡为主、市域内调剂为辅、省域内适度统筹为补充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二是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单位必须履行补充耕地的法定主体责任,无法自行补充的,应当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拓展补充耕地来源。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科学划定宜耕土地后备资源范围。同时,农用地产业结构调整新增加耕地,即对于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经严格的工作程序认定后可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第二,扩大补充耕地途径。根据《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组织实施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所补充和改造的耕地,以及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形成的新增耕地节余部分,均可纳入补充耕地管理,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第三,广开资金渠道。一方面,加大补充耕地财政投入,除利用好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资金外,特别是专项费用专列一般公共预算后,要积极协调好予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整治。各地要综合考虑占用耕地质量状况、新增耕地成本、资源保护补偿及管护费用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耕地开垦费标准,提高占用优质耕地的成本。另一方面,积极创新实施方式,大力推动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参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奖代补等方式,完善土地整治多元投入机制。

  10:19中国林业报社记者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全省各级形成了丰富的划定成果,请问今后如何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有何具体措施?

  10:20李克强

  永久基本农田为促进我省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的资源基础。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部署要求,截至2017年6月底,我省全面完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完成了958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工作,确保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得好。但“划”只是一个过程,“定”才是目标,划而不定,等于没有划,而“定”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实现划好定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举措:

  一要“管得住”,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实施意见》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各地要在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好基础上,完善特殊的保护政策,确保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意占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确保及时、准确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积极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整体管控作用。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实行全天候监测,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二要“建得好”,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各地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整合涉农资金,广泛吸引社会投资,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整备区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充分衔接好,逐步将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制度,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永久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三要“守得住”,积极探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施意见》提出,要综合考虑耕地保护面积、耕地质量状况、粮食播种面积以及耕地保护任务量等因素,统筹安排资金并制定具体办法,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建立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耕地保护补偿和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保护耕地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偿激励。调动各地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四要“考核严”,要建立健全“划、建、管、护、补、考”长效机制。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落实与保护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的检查考核,强化地方各级政府主体保护责任。

  10:21记者

  民以食为天,十三亿人吃饭问题始终是我们国家的头等大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请问,我们农业部门在保护和开发利用耕地、确保粮食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10:21李传府  

山东省农业厅总经济师 李传府

  谢谢这位记者,您提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粮安天下,我们国家有13亿人口,解决好吃饭问题是党和政府的头等大事。中央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新形势下的粮食安全观,就是“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为了实现这一战略要求,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出要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严守耕地红线战略。作为农业部门,必须做到粮食生产安全,同时又要做到保护和合理开发耕地。在这方面,我们主要抓了几项工作:

  一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良品种,实行“藏粮于技”战略。加强粮食高产示范方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升耕地质量。突出科技创新理念,推广良种良方配套技术,走绿色可持续发展路子。

  二是搞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畜禽粪污资源利用,不断培肥地力,实现“藏粮于地”。确保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搞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增加有机肥的使用量,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不断促进耕地质量改善。

  三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壤环境保护水平。启动化肥使用零增长活动。大力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作物统防统治工作,实现病虫害可持续防治。谢谢!

  10:22丁绍敏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省国土资源厅综合调控处葛学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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