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MB2849032C/2018-01783 | 组配分类: | 其他重要会议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文件编号: | 鲁卫医字〔2018〕1号 |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属(管)医疗机构:
为加强病案首页信息的分析利用,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所有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需要按时、完整、准确报送病案首页信息。截至目前,尚有部分医院未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病案首页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请未完成上报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组织,按照时限和填报要求及时报送病案首页信息,并尽快补充历史数据。请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务必于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2016和2017两个年度的病案首页信息上报,并从2018年第二季度起,每季度首月25日前通过山东省病案首页信息上报与住院服务分析系统(http://60.216.53.100:8080/ba-web/)完成本单位病案首页信息的上报。未按要求完成病案首页信息上报任务的,暂缓受理其医院等级评审或者复审的申请。
近期,国家有关部门分别发布了不同版本的手术编码相关标准,但均未明确为国家标准。目前,我省正在组织专家对国家下发的几个版本手术编码进行比对,根据比对结果尽快修订、补充、完善《山东省医疗机构手术(操作)分类编码及手术分级管理目录(试行)》(鲁卫医字〔2016〕37号),形成2018年版,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执行。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