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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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8 10:16 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规定,山东省水利厅编制完成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交流互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情况,以及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www.sdwr.gov.cn)上可下载和查阅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有其他需求和建议,请联系:山东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邮编:250013,联系电话:0531-86974264。


  一、概述


  一年来,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3号)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推进水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认真研究部署。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两次召开厅党组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改进措施。厅主要负责同志和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就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考核,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二)完善制度机制。在出台《山东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制度基础上,修订了《山东省水利厅工作规则》,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就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时限、主体责任等进一步作出规定。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综合政务工作考核办法》、《山东省水利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省政府部署要求。


  (三)强化工作保障。调整充实山东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2名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在厅机关处室、厅直属单位均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相关政府信息的汇总、整理和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严格按照《综合政务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今年安排1期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共培训厅直机关、各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60多人。


  (四)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加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每年更新一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所有政府信息在制作或获取特别是文件起草时,都依法依规认定其公开属性,并在政府信息上标示。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2016年省水利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4条,同比增长9.6%。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厅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管理工作,在厅门户网站“山东水利网”设立公开专栏,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及信息更新工作,共公开行政权力事项61项,行政审批事项10项,部门主要职责12项、边界职责5项、事中事后监管23项。同时在厅门户网站“山东水利网”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专栏和“随机抽查”专栏,共公开行政许可结果266项,公开随机抽查权力事项10项、抽查结果1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及时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山东水利网公开省水利厅2016年度部门预算报告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告,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公示的表格内容进行详细说明。推进专项经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雨洪资源利用工程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专项经费使用信息6条。


  (三)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完善“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对进入我省水利建设市场的市场主体在平台建立网上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的应用,在工程招标投标、企业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全面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档案,实现诚信管理。截止2016年底,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各类企业已达1014家,主要从业人员80355人,工程业绩19864项,累计采集信用信息数据41万条。已公布700家企业信用档案,已公布主要从业人员75805人,已公布工程业绩19490项。


  2、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利用“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准确、及时、规范公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同时,建立了项目信息公开关联挂钩机制,将信息公开与工程招标投标、竣工验收、项目法人考核等多项工作相关联,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增强项目公开效果。截止2016年底,在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填报项目2187个,涉及项目种类包括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治理等16个类型,总共面向社会公示项目1849个。


  3、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作用,进入省级水利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全部实行电子招标。共有73家招标代理机构、441家投标企业,582个(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入省级水利工程交易平台,交易额达111.6亿元。全年发布招标公告1325个(次),评标结果公示925个(次),中标结果通知876个(次)。 


  (四)推进水利重大决策公开透明。出台了《山东省水利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山东省水利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山东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明确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水利工程、重大水利政策文件,在工程决策或政策出台前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法律顾问、专家等各方面意见,扩大公众、媒体参与,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在工程决策或政策出台后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2016年,对雨洪资源利用、地下水超采治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5项重大决策和10项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在决策前都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水利改革发展任务,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及时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五)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厅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制定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和相关制度,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由专人负责维护、及时办理。


  (六)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栏目集中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016年省水利厅承办的10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和13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及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在“中国山东网”公开水利信息。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山东水利网”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根据水利工作形势变化,先后开辟了“水利新闻”、“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人事任免”、“服务大厅”、“特别推荐”、“媒体关注”和“重点工程建设”等栏目。


  (二)新闻发布。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由厅总工程师担任,规定了新闻发言人职责、新闻发布的途径、方式和程序,2016年联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


  (三)微博微信。在人民网、新浪网开通了政务微博,由专人负责发布水利政务信息,发布信息285条;开通山东水利政务微信和山东水利法治微信,发布信息437条。


  (四)大众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将水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水行政执法职能、依据、程序、处罚措施以及水利规费收取依据、标准、范围、减免程序等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


  (五)公报简报。定期编发《山东水利信息》、《防汛抗旱简报》、《水资源公报》、重点水功能区和主要城市重点供水水源地水质通报等简报公报,及时报送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同时在“山东水利网”予以发布。


  (六)在线访谈。积极参与在线访谈活动,2016年有2位厅领导阳光政务热线上线活动,1名厅领导接受凤凰网专访,在线回答群众关心的水问题,共计上线近300分钟。


  四、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建立同步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处室、单位提前做好政策解读准备,经合法性审查后,相关解读材料与规范性文件一同公开发布,2016年新制定修订的8项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解读。印发文件,建立了24人的政策解读专家库。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水利重大政策法规,由厅领导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山东水利网设置交流互动专栏,包括记者专访、公众咨询、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水文化等相关子栏目。公众咨询栏目接受群众咨询13条,全部及时给予回复;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栏目重点针对重大涉水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水服务事项,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栏目,公开水资源公服、实时雨水情等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对外公开了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2016年,省水利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2件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开,2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件不存在。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无针对省水利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监督检查情况


  专门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建立起较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一事一审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条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严格经过了保密审查。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需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不够强,解读范围不够大;回应社会公众关切需要进一步改善,与群众交流互动不够密切。


  2017年,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财政决算报告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指导作用,做好条目对应信息的及时公开和更新维护。对申请频率高并且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照实际工作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好制度的评估、完善和清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推进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完善山东水利网功能,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改版,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充分发挥政策解读专家作用,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增强解读针对性。做好水利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水利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 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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