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商公路鄄城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2-24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德商公路鄄城黄河公路大桥

收费的批复


鲁政字〔2015〕274号


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德商公路鄄城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5〕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德商公路鄄城黄河公路大桥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1日


  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