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商公路鄄城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15-12-24 |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德商公路鄄城黄河公路大桥
收费的批复
鲁政字〔2015〕274号
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德商公路鄄城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5〕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德商公路鄄城黄河公路大桥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1日
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