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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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5-15 14:41 来源: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2012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2〕211号)。国务院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连续下发2个文件,充分体现了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心、关注。为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文件,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12〕3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2〕3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54号)(以下简称《责任分工通知》)。《责任分工通知》对我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涉及的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明确,为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单位合力,齐抓共管,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责任分工通知》出台的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从我省目前机动车登记总量看,可以说是从自行车时代,一步跨入了汽车社会。2012年以来,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同比实现小幅下降,但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总量依然很大,形势不容乐观。目前,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占生产安全事故总数的76.54%,死亡人数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90.97%,是人民生命财产的最大威胁。西方发达国家进入汽车社会初期也经历了一个人员伤亡高发的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宣传教育等措施,坚决缩短这个阶段,不能重复西方国家的老路,不能用群众的生命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最近省政府连续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工作,成立了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启动了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理顺了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全方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分工通知》出台是基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化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着力构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责任分工通知》是经过省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反复研究论证,从而最终形成的,其必将推进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责任分工通知》的分工原则

  《责任分工通知》共有57项重点工作,涉及28个部门、单位和各级人民政府。参照国务院办公厅的分工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了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牵扯营运企业和路面建设的工作一般由交通部门牵头负责。牵扯路面管控、路面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工作一般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牵扯车辆生产一般由经信部门牵头负责。牵扯车辆质量问题一般由质监部门负责。牵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般有宣传部门牵头,牵扯干部管理和奖惩考核工作由组织部门负责。同时对校车的管理责任也进行了明确。《责任分工通知》还进一步明确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事故责任调查处理。《责任分工通知》的下发,基本确立了我省各司其职、责任清晰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三、《责任分工通知》内容特点

  根据鲁政发〔2012〕36号文件的总体内容,《责任分工通知》紧密结合我省工作特点和形势发展,充分吸收了近年来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取得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从道路交通安全涉及的“人、车、路、管理”四个要素入手,进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人”要素的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两个方面。“法人”方面指运输企业,主要是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运输企业设立、日常管理、车辆运营、动态监控、标准化建设等分为9项具体工作进行责任明确,涵盖了企业市场准入至退出的各个方面,旨在保障运输企业安全运营。对“自然人”的管理,从培训、取证、上路行驶、违章处理及培训机构等各环节分为5项具体工作进行责任明确,旨在保障驾驶员安全驾驶。

  “车”要素。从车的生产、市场准入、质量管理、运行检验、运行管理、特殊车辆管理(校车)、报废等方面分为9项具体工作进行责任明确,涵盖了车辆自出厂至报废的各个环节,旨在保证路面运行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路”要素。从公路及场站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保护、安全设施设置、隐患治理等方面分为13项具体工作进行责任明确,旨在保证路面合格、安全设施齐全有效,为驾驶人提供安全畅通的路面资源。

  “管理”要素。从路面管控、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宣传教育、资金投入、人员保障、组织管理等分为21项具体工作进行责任明确,涵盖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事前管理、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等环节,旨在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主动研究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保障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李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