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2〕4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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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1-23 10:52 来源:山东省气象局

  2012年12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2〕4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7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紧密结合山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际,对国办发〔2012〕44号文件确立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突出了山东特色,增强了《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意见》的印发必将进一步推进完善山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是指导做好新时期山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重要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过程

   2012年8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正式印发。该文件是继2012年5月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之后,国家出台的一个指导人工影响天气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高度重视。国办发〔2012〕44号文件下发后,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要求,省气象局结合山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际,组织拟订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并在广泛征求省发改委、财政厅、安监局等18个部门意见基础上,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山东贯彻国办发〔2012〕44号文件的具体意见。2012年12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发〔2012〕78号文件印发。 

  二、《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山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建立完善的省、市、县人工影响天气组织机构体系、业务技术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综合保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测、作业装备、作业决策指挥等基础保障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明显增强,人工增雨效率提高到20%以上,防雹防护面积由目前的2.8万平方公里增加到3万平方公里。该目标是在科学分析山东人工影响天气现有作业能力、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以及山东人工影响天气科学发展基础上提出来的,既有现实可行性,也有一定的前瞻性,是人工影响天气事业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 

  《意见》结合山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际,从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做好重点领域作业服务、强化规范管理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 

  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加强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基地、省级增雨防雹示范基地和重点作业区的建设;加快地面作业点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全省高炮作业站点“十二五”末要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建立省、市、县一体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体系,提高作业决策和跨区域联合作业能力。同时,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示范应用,建立多层次科技创新团队,加强基层作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科技水平和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做好重点领域作业服务方面,《意见》紧密结合山东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要做好四个方面的作业服务。一是要做好关键农事季节、作物需水关键期、冰雹灾害高发期等的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服务作业,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增产增收,切实做好为农服务作业。二是要加强对全省空中云水资源的监测评估,科学制定开发利用计划、加大作业力度,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三是加强重点水库和城市供水汇水区、水系生态建设重点区、生态脆弱区增蓄性人工增雨(雪)作业,有效增加雨水资源供给,促进森林、湖泊、河流、湿地等的生态环境改善,做好生态省建设保障服务。四是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森林火灾、严重空气污染和重大活动等应急服务作业工作机制,做好应急作业服务保障。 

  强化规范管理方面,《意见》强调要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鉴于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意见》提出要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健全气象、军队、公安等紧密协作的管理机制,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空域申请、弹药储运、作业人员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发生责任事故。 

  三、《意见》明确了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保障措施及要求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涉及面广、时效性强、要求标准高,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形成有利于人工影响天气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意见》明确了各级政府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和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基础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目标管理体系,不断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 

  《意见》强调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加大经费投入的保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组织领导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建设,落实必要的人员编制和工作、业务经费。要强化经费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尤其要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运行维持和人员经费的投入。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军地联合”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要加强部门间、军地间、地区间的沟通协调,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气象部门要牵头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公安、民政、水利、农业、林业、民航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军队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投入、作业保障、事故处置等问题,为人工影响天气事业稳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山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现状

 

山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现状 

  山东是农业大省、经济大省,但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频发,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工影响天气服务需求迫切、要求高。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部队、民航等积极协作,密切配合,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有力促进了山东人工影响天气事业的持续发展。目前,山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模居全国前列,17市、109个县(市、区)开展了人工增雨防雹工作,共有“三七”高炮538门、火箭发射装置289部、高山燃烧炉17个;每年租用空军或民航飞机2架,关键抗旱时期可达3架,在全省范围实施飞机增雨作业。

  近年来,山东各级人工影响天气部门紧密围绕农业抗旱、防雹减灾、生态环境改善等服务需求,开展了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特别是在2009年、2011年春季应急增雨抗旱、2011年“4•18”长清特大森林大火灭火以及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保障等重大活动服务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欢迎。 

  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工影响天气日益增多的服务需求相比、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山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还存在着基层人工影响天气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尚不健全、基础保障能力和综合科技水平薄弱、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经费投入不足等制约发展的问题,需要统筹谋划和政策支持,着力加以解决。  

 

                             山东省气象局
                             2013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宗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