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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务信息(2012年第101期)山东政务信息(2012年第101期)
时间:2012-09-07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淄博东营两市明确后4个月工作重点确保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淄博市坚持扶优做强工业项目,重点抓好东岳氟硅材料园等5个投资过百亿元项目和齐翔腾达特种橡胶新材料等47个年内投产项目建设,力争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强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实施"企业技术中心提升工程",力争全年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以上;抓好新材料、稀土应用等重大科技攻关,全年组织实施省级以上企业技术创新项目200项以上。继续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年底前落实107亿元集中贷款。东营市力争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万亿元。强化经济运行调度,以县区为单位建立资金链监测网络,每周监测调度重点企业资金链安全情况,确保企业资金链不出问题。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围绕石油化工、盐化工、橡胶轮胎等主导产业,突出抓好总投资800亿元的129个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477亿元的54个新兴产业和装备制造业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投入550亿元。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对前期专题调研中企业提出的项目用地、融资等21项具体问题,近期进行立项督查,限期解决。

  威海市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成效明显

  截至7月末,全市高新技术产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超过20%,2010年以来直接融资累计达到103.4亿元,带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率超过30%。主要做法:开展科技支行试点,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专营机构--威海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至少20%的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额度,降低企业融资费率和担保保证金比例,由市财政按新增贷款余额的1%进行补偿。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设立了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达1亿元,已引导设立10家创投机构,带动4亿元民营资本投入,累计为企业引进股权投资30多亿元。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奖励资金,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拟上市科技型企业。

  德州市制定"三年大绿化"规划高标准建设路网水网绿化带

  近日该市确定,从今冬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将全市重点路网、水网全部高标准进行绿化,其中国道、高速公路、铁路等两侧建设100米宽绿化带,省道两侧建设50米宽绿化带。全市境内路网、水网规划绿化总里程3171公里,新增绿化面积42.3万亩,投资3.1亿元,力争到201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3%,计划今冬完成总体任务的30%。为确保实现任务目标,市、县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指挥的三年大绿化指挥部,市级投入8000万元进行以奖代补,全部任务完成后,市政府再拿出1000万元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进行奖励。

  青岛市城阳区强化政策扶持推动小微企业发展

  近日,该区出台意见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一是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自今年起每年设立100万元奖励资金,鼓励银行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鼓励融资担保业发展,对为区内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机构,按新增担保额1.5%的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二是鼓励引导小微企业创新成长,设立100万元小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设备投入1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按5%比例给予补助;大力推广"一企业一技术"活动,每年选取10家产品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通过国家和省里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和15万元奖励;引导中介机构面向小微企业开展全方位服务,按照"企业负担50%,机构让利30%,政府补贴20%"的原则,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日照市东港区建立完善四项机制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

  一是区、镇、村三级统筹推进机制。城区开展创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迎查工作,镇村开展"乡村文明行动",不断深化生态文明镇村创建,目前全区9个镇(街道)全部完成商住片区和镇级文化中心规划设计,计划到明年底完成80处农村社区建设。二是区、镇、村三级环境卫生保洁机制。今年区财政设立3000万元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专项资金,建立15处镇级垃圾中转站,对建成的村级生活垃圾收集站点按300元/处标准给予补贴,向各村发放垃圾清理工作一次性补贴。三是文明单位联带结对共建机制,组织67个文明单位与67个村庄结对共建。四是绩效督查考核机制,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对镇(街道)的绩效考核,按考核等次给予资金补贴。

  滕州市新增市级财政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促进创业就业

  滕州市今年新增市级财政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00万元,总额达到316万元,面向符合条件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对其使用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累计担保小额贷款784万元。

  寿光市出台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

  近日,寿光市确定将肾脏移植等15个大病种纳入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救助资金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每年10月份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开展集中救助,救助对象年最高可获救助资金10万元。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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