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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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3-06 10:56 来源:山东省安监局

  2012年1月19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由省安监局牵头制定的我省“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导性文件。

  《规划》共分5大部分: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

  一、“十一五”安全生产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十一五”期间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部门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得到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日益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长足发展,政府主导的安全投入不断加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果明显,全民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全省9万吨以下小煤矿全部关闭,压减非煤矿山3000个,非煤矿山企业数量由8233家下降到4472家,道路和水上交通、渔业、消防、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航空和铁路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与“十五”末的2005年相比,2010年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6.8%和40.4%,“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十二五”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施经济文化强省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既要妥善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省事故总量仍然很大,2010年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427起,死亡4702人。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2010年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50起。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屡禁不止。职业危害严重,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和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设备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发展还不平衡。企业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专业安全管理和技术人才缺乏、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科技发展滞后等问题依然突出。非煤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领域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劳动力密集和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矿小厂大量存在。三是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亟待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依然薄弱,监管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发展需要。监管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升。行政管制、人盯死守的传统监管方式和手段影响安全监管效能的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和机制尚不够健全,应急救援基地、专业救援设备设施、救援物资保障等基础条件还不完备,应对复杂突发事故灾害的救援处置能力不足。四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面临新的考验。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不断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安全监管效能、事故灾害防治处置能力、改善作业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考验。

  三、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作为保障民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事故预防和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落实,深化依法监管,加快安全科技进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规划目标:到2015年,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治理。《规划》同时还确定了六项约束性指标,即到2015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6%以上,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6.5%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2.5%以上,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0.5%以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比2010年下降15%以上。

  四、主要工作任务

  《规划》从7个方面提出了“十二五”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主要包括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力两个方面。工作内容包括健全完善我省相关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和到2015年要建立起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互补,涵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满足我省安全生产需要,具有山东特色的地方标准体系。推动企业制定落实危险性作业专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机制。建立部门执法信息沟通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执法与指导、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安全监管执法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项目审批、监管执法、安全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务信息。建立执法效果跟踪反馈评估制度,实施执法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

  (二)加强安全生产基础。

  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产业发展四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到2011年,煤矿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警示公告等工作机制和重大安全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机制,建立以专业技术机构和专业人员为主导的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完善政府督导、专业力量排查、企业整改、社会监督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的落实,所有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的监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工作机制。加强政府引导,将安全生产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产业纳入我省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扶持范畴,完善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安全生产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防护、特种安全设施、应急救援以及安全生产模拟仿真设施设备的科研开发。鼓励安全生产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支持具有传统产业优势、产业集中度高、科研基础扎实、区域优势的地区发展成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装备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科研开发能力,市场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安全生产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制定和完善生产标准和企业装备标准,加强安全装备配备使用的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装备培训基地建设。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

  主要涉及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水上交通、铁路、民航、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工商贸和职业健康等16个安全任务重的行业领域。每个行业领域均提出了各自的主要工作方向。

  其中,主要的工作任务目标有:

  道路交通。已经建成的一级及其他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事故易发路段、双向六车道以上城市道路,要在3年内全面设置中间物理隔离设施。新建改建一级公路,中央隔离设施同步建设。2012年年底前,实现设区市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

  煤矿。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危险化学品。2012年,基本实现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2015年,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化学品等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

  烟花爆竹。到2015年,90%以上生产企业的混药、造粒、装药、插引、结编等工序实现机械化、半机械化生产,混药、造粒、装药等直接涉药工序实现人药、人机隔离。

  消防。到2011年,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达标;到2012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水上交通。到2015年建设完成沿海现代化水域监控系统,实现港口、航道和重要水道全面覆盖。基本建成立体化巡航及快速反应力量,实现辖区水域巡航能力全覆盖。

  职业健康。到2015年,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审查率达到7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5%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5%以上。

  (四)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涉及完善安全科技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整合安全科技优势资源,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估、鉴定、筛选和推广机制;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开展重大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科技攻关;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建立先进适用安全工艺技术和装备发布制度;推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推进国家“金安”工程在我省应用;加强数字化矿山、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以及重点行业领域信息化检测监控系统建设等内容。

  (五)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

  涉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监管监察人员素质建设和改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三个方面。监管监察体制方面,要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关系,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专业监管责任。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应急救援以及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建立安全监管体系。监管监察人员素质方面,要建立完善选拔、培养、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和岗位能力评价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到2015年,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改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方面,到2015年,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全部达到标准配置要求,省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工作条件达到基本配置标准。

  (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主要包括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设三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健全省、市、县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建立各地区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加快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到2015年,形成布局合理,救援范围覆盖全省,功能完善,由专业队伍、辅助队伍、志愿者队伍构成的省、市、县、企业四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加强预案编制、评估和演练,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应急救援科研能力、检测检验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加快应急救援关键装备的配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紧急配送体系。

  (七)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主要包括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教育,创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两个方面。主要任务有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建立完善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教育相结合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广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和安全社区建设,到2015年争取国家级安全文化企业达到20家,省级安全文化企业保持在100家左右,国家级安全社区达到200个,省示范社区达到300家。

  五、重点工程

  《规划》按照以政府主导为主,着眼于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两个层面,提出了6项重点工程:一是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二是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工程;三是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四是非煤矿山专项治理工程;五是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程;六是工商贸企业安全保障工程。

  《规范》还就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作了规定。一是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完善安全生产政策保障,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财政、税收、信贷政策。三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监督作用,依法保障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四是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和考核,要求各级政府要将规划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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