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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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22 10:28 来源: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深入推进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电监会、能源局六部委印发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立足我省实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通过采取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改进用电方式,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终端电能利用效率,实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要求所开展的用电管理活动。为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电秩序,2010年11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出台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0〕2643号)。随后国家加大了对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推进力度,今年7月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2〕368号)、《关于印发

  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和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能源工作方针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电力的经济运行水平和供应保障能力,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持续协调发展。同时,近几年来受省内新增装机不足、电煤紧张等因素的影响,我省电力供应形势总体偏紧,电力需求侧管理是今后一个时期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最为有效的措施。

  我省作为经济大省和电力大省,一方面电力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另一方面由于资源、环境的约束和制约,全省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供应保障的压力越来越大。从目前全省用电结构看,我省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0%左右,其中重工业占60%以上。部分耗电大户用电管理粗放,用电设备落后,提高终端电力利用效率的潜力很大。全省用电结构亟需由高耗能工业为主转向节电型工业为主,电力供应由敞开口子供电转向有保有控供电,用电方式由粗放用电模式转向集约用电模式。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服务业和居民生活等季节性用电负荷的增长明显加快,电网峰谷差不断增大,高峰负荷时段供电缺口增加,低谷时段电力负荷富余,发电设备频繁启停,对高峰时段供电的可靠性和电网运行的经济性影响较大。因此,通过深入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全面提高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水平,对于保障全省能源电力的稳定可靠供应,促进我省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两型社会”建设,是十分重要和迫切的。

  三、《实施意见》确立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中提出了要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抓好电能管理信息化、能效电厂规模化、负荷管理智能化、电能服务产业化、能力建设常态化“五项”重点工作,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管理、法律等手段和措施,不断提高企业和全社会科学用电水平,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和经济稳定较快发展。

  由于该项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公益性系统工程,应在具体工作中贯彻和遵循以下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深入持续发展;坚持需求管理与经济转型相结合,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电,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用电,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稳定持续发展;坚持常态削峰与应急调峰相结合,采用政策、技术等手段,有效缩减峰谷差,形成一定的机动调峰能力,保证电力稳定有序供应;坚持政策激励和目标约束相结合,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监督检查,以确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四、《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工作目标

  根据我省当前实际,《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建立基本完善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用户广泛参与、市场机制有效发挥、电网企业技术支撑作用显著的工作格局,电能服务管理平台广泛覆盖,节电高效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应用逐步普及,用电结构进一步改善,电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电力供需平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机动调峰能力显著增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领域全面拓展,用电效能明显提升。

  为确保完成“十二五”期间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任务,《实施意见》制定了年度量化考核目标:全省每年电力、电量节约指标不低于上年度的0.5%、最大用电负荷的0.5%;电网企业电力、电量节约指标不低于上年度售电量的0.3%、最大用电负荷的0.3%;综合试点城市节约和转移电力负荷4%-6%。

  五、《实施意见》提出了五项重点工作

  我省是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开展较早的省份,1995年在全国率先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引导企业避峰就谷用电,电网负荷特性明显改善。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时期电力供需平衡情况,从经济、技术以及行政等多方面入手,不断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调查研究、分析对比,立足我省实际,借鉴外省经验,《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五项重点工作:

  (一)电能管理信息化

  为更好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借鉴外省经验,立足我省实际,建立山东省电能服务管理平台,广泛运用物联网,在用户侧配电枢纽和重要用电设备上安装电能传感器,采集电能、电力、温度等实时数据,传送至系统平台,由电能专家管理系统开展分析、诊断,为用户提供电能管理整套解决方案,实现“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洁净”的用电目标,促进电力消费方式的革命。

  (二)能效电厂规模化

  能效电厂是一种虚拟电厂,通过实施一揽子节电计划和能效项目,形成规模化的节电能力,将减少的需求作为“虚拟电厂”提供的电力电量,从而达到与扩建电力供应系统相同目的。与建设常规电厂相比,能效电厂具有建设周期短、零排放、零污染、供电成本低、响应速度快等显著优势。在重点耗电企业和主要耗电产品方面集中实施能效电厂,是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实现节能减排的一种有效、直观的途径,有利于大规模、低成本的外部资金的进入,是解决电力短缺和能源可持续利用问题的“好帮手”。

  (三)负荷管理智能化

  电力负荷管理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我省的电力短缺实际上指的是用电高峰时期出现的暂时性的供电缺口,在用电低谷时期,电力是充足富裕的。当前用电峰谷差已占到最高用电负荷的四分之一左右,日益加大的峰谷差增加了电力调度的调峰难度,给电网的经济、安全运行带来严峻挑战,同时机组的频繁启停,不但造成资源的浪费,也使电力系统的经济运行水平大打折扣。电力负荷管理智能化,能够有效缩减峰谷差,提高负荷管理能力,科学合理指导用户用电和组织电力生产调度。通过在用户侧安装负荷管理终端,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能够实时监控用户用电情况,分析负荷随时间、生产情况的变化状况,及时指导和帮助用户调整生产、提高效率;在用电高峰、电网出力不足或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用户发出预警和负荷缺口等信息,发出执行有序用电方案指令,使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转移高峰负荷,保证用电高峰时期的正常供用电秩序,同时避免造成用户的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在电力需求侧管理特别是有序用电工作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四)电能服务产业化

  电能服务通过指导企业改善电能管理,能够起到节约用电成本,提升经济效益的作用,进而获得节能减排、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的社会效益。电能服务涉及物联网、智能电网、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等诸多新兴领域,催生了电能服务市场和产业,能够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低碳发展,形成良性互动的电力需求侧服务产业市场,发展前景非常广阔。我省下一步将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充分发挥电能服务企业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企业纵深发展,助推经济发展转调创。

  (五)能力建设常态化

  鉴于电力需求侧管理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我们要建立健全相对固定的、专业化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服务支撑机构,分期分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逐步形成技术、培训专家队伍和业务骨干力量。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发放宣传册、举办活动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和理念的宣传,推广节电产品、技术的使用,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电力需求侧管理良好氛围。工作上注重案例收集开发和经验归纳总结,实现工作模式的可复制、易推广,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