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鲁政发〔2011〕42号)(以下简称“五五”规划),对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我省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制定“五五”规划的背景是什么?
自1991年以来,我省已连续实施了四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保障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切实发挥依法行政的保障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工作“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的总体要求,在总结我省“四五”规划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依法行政“五五”规划,科学确定了未来五年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五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有哪些?
“五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奋斗目标,以贯彻国家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中心,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以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规划草案》深入分析了“五五”时期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有效实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服务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等政府自身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有机统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障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考核体系,实现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及时、动态、量化评价。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三、“五五”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五五”规划是我省“十二五”规划的重要配套规划。“五五”规划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重在保障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不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着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继续强化依法行政的培训考核、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五五”规划充分考虑当前形势的变化和我省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要求,力求各项措施既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各级政府依法科学界定政府职能,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编码管理制度;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明确界定政府投资的范围,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招标等制度;依法规范政府民事行为,对重大行政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是为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各级政府要合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后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三是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定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科学安排政府立法项目;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沟通协调力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
四是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健全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完善取证、告知等程序规则;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完善执法人员和听证主持人资格管理制度。
五是为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着力强化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加强执法监督,实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六是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建立社会矛盾排查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发挥仲裁职能作用,保障仲裁机构依法独立仲裁;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
七是为强化依法行政培训考核,规定要落实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夯实基础。
八是为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完善工作报告制度、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深入开展宣传和研究活动、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强调要严格实行依法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将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